簡介
甌海區科技局充分認識打造國家大學科技園事關甌海未來,事關甌海品位形象。引領一個區域發展,依靠“兩個輪子”,即城市化和工業化。甌海工業轉型提升,必須注入更多科技元素。打造國家大學科技園必須堅持政府主導,既要求“所在”,又要求“所有”。甌海區科技局依靠手中握有的“空間、要素、資源”等優勢力量進行主導,在合作中不求“賺錢”,著眼於產業的提升。四是紮實展開相關工作,各部門明確分工,整合空間,落實政策,科學規劃,周密部署,全面啟動溫州市國家大學科技園建設。
甌海區是溫州市三大城區之一,處於溫州市區的東、南、西部,北靠甌江,環繞鹿城、龍灣兩區。當前,甌海區正在實施區域經濟發展新戰略,做強二產、做大三產、做精一產。以加速發展傳統優勢輕工產業和大力培育高新技術產業為重點,努力打造眼鏡、鎖具、服裝、鞋革等一批更具特色、更具活力、更具財富的一流國際性輕工製造基地為支撐的“輕工強多”。依託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打造成一個以“商、住、游”為重點的“商貿新區”。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研究起草有關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類科技基金等有關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科技項目立項、篩選、審核、論證、鑑定、驗收。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攻關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計畫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八)審批和監督管理技術貿易機構,辦理技術契約認定登記,依照有關法律、條例對技術貿易、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進行依法管理。
(九)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工作的巨觀管理與統籌協調,促進農牧業科技進步、企業科技進步、社會事業科技進步,推動科普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牧區科學技術推廣網路、培訓體系,充實加強科學技術服務隊伍,對農牧民進行科學技術培訓,實行綠色證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