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42號),設定瓊海市統計局,為瓊海市主管全市統計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劃以及全國基本統計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統計工作的發展規劃、計畫。(二)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根據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三)牽頭有關部門擬定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察、旅遊、交通運輸、郵政、電信、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勞動工資、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城鄉居民收入、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六)組織各鎮、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協調各部門統計資料的公布。(七)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省統計局以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八)根據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與國家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備案各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調查方案;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指導、監督檢查各鎮、各部門統計工作,指導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九)組織指導全市統計人員的專業培訓工作;監督管理全市統計專項經費。(十)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制定各鎮、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鎮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十一)負責對所屬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檢查指導各鎮統計工作。內設機構
行政秘書組
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負責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局後勤管理等工作,財務管理職責按有關規定執行;管理中央、省和市財政下達的統計事業經費和專項調查經費;協同有關部門監管所屬事業單位的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等工作;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狀況,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等工作;管理統計數據的使用與公開等工作;整理、編印全市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的執行情況等工作;依法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承擔統計普法工作;依法管理涉外調查活動;審批或備案各鎮、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標準和方案;指導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處理辦公室其他日常工作。核算投資組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國內生產總值;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統計調查;開展全市綜合經濟、資源環境和旅遊增加值調查核算工作;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收集、整理並提供財政稅收、金融、房屋、環境保護及公用事業等統計資料;組織開展服務業統計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服務業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負責全市重點項目投資建設跟蹤統計。農村經濟組
組織實施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生產情況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進行農業產值計算和農業經濟核算,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檢查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指導本專業統計基層基礎工作。工業能源交通組
組織實施工業、物流和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電信統計數據;檢查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對全市能源生產、流通、消費、庫存、流入流出情況進行統計、監測評價和分析;跟蹤監測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能情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指導本專業統計基層基礎工作。社會事業與外貿旅遊組
組織實施社會文化產業、體育產業、人口、就業、勞動力、勞動工資、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開展科技綜合統計、《婦女發展綱要》和《兒童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環境資源、民政和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負責人口普查、抽樣調查和變動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和旅遊等統計數據。領導班子
局 長符 乾負責全面工作。副局長馮東安分管政工、辦公室、綜合統計、財務、基本單位統計、工業統計、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建築業統計。
副局長鍾運昌分管統計業務、農業統計、國民經濟核算統計、農村住戶調查、城鎮住戶調查、商業貿易、勞動工資、人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