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玉璧在新石器時代已有,多光素無紋飾,器形比較簡單。商周時代的璧,厚薄不勻,形制也不規整,內外大多不夠圓。春秋戰國時,璧則相當規整,並有蠶紋、谷紋、蒲紋、獸紋等雕飾。漢繼承前代風格,雕工比較精細。漢以後至宋、元時,玉璧不多見。明、清時又興盛,出現大量仿古製品,璧上常見精細的浮雕和螺鏇狀紋飾。
玉璧是古代漢族貴族所用的禮器,不同時代和不同情況下,也有起信物和裝飾物作用的。漢代的玉璧,上有小孔,就是用來穿線做佩飾或掛在牆上做裝飾用。璧在漢墓中發現很多,常放在死者胸部或背部,有的放在棺槨之間,甚至還鑲嵌在棺的表面作裝飾用。玉璧用途很複雜。大致可分以下幾類。一為祭器,用作祭天、祭神、祭山、祭海、祭星、祭河等;二為禮器,用作禮天或作身份不同的標誌;三作佩系;四做砝碼用的衡;五作辟邪和防屍腐用。
分類
璧分大璧、谷璧、蒲璧。大璧徑長一尺二寸,天子禮天之器。諸侯享天子者亦用之。禮天須用蒼色,蓋璧形圓,象天蒼,象天之色。谷璧子所執,飾谷紋,取養人之義。薄璧男所執,瑑飾為蒲形,蒲為席,取安人之義。三者統稱為“拱璧”,因皆須兩手拱執。另有一種系璧,形較小,為佩於紳帶之物。
歷史
玉璧最早出現在新石器時代,考古發現最早的玉璧是在紅山文化,良渚文化也有出土玉璧,多光素無紋飾,器形比較簡單。玉璧在商周時期比較興盛,商周時代的璧厚薄不勻,形制也不規整,內外大多不夠圓。春秋戰國時, 璧則相當規整,並有蠶紋、谷紋、蒲紋、獸紋等雕飾。 漢繼承前代風格,雕工比較精細。漢以後逐漸式微,至宋、元時,玉雕不多見。由於玉璧本身具有玉質的內在美、工藝美、歷史美、紋飾美、意蘊美等特點,故歷來受到收藏愛好者的青睞。
玉石被人們發現和使用,有著悠久的歷史,根據實物考證,早在新石器時代晚期就有少量的玉石器出現,特別是紅山文化、良渚文化和山東龍山文化的玉器,代表了中國史前玉器製作的最高成就。
用途
玉璧用途很複雜,一般認為大致可分以下幾類:一為祭器和禮器,常出現在重要的國家祭祀大典中,用作祭天、祭神、祭山、祭海、祭星、祭河等,例如《周禮·春官·大宗伯》記載:“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 二為國事中禮儀饋贈。三作佩系,也作不同身份的標誌,《說文》釋:“石之次玉者以為系璧”,《周禮》有“子執古璧”、“男執蒲璧”的記載。以璧為佩飾主要自戰國至漢代盛行。四作砝碼用的衡。五作辟邪和防屍腐用,常作為古代帝王隨葬品,例如已發掘的漢代大墓中都有眾多的璧出土,常放在死者胸部和背部,有的放在棺槨之間,甚至還嵌在館的表面作裝飾用。
紋飾
玉璧的紋飾隨著時代不同而有變化。商代璧多飾弦紋。春秋戰國至漢代,玉璧為雲紋、谷紋、蒲紋,間或有螭紋。唐、宋、元以後出現了凹雕螭紋、乳丁紋、獸面紋、花鳥紋裝飾的玉璧。玉璧中應引起重視的是素璧、谷紋璧、蒲紋璧。
素璧最早出現於新石器時代,最引人注目的有兩個出土地。一是良渚文化遺址,有的墓葬中一次竟出土20厘米以上的玉璧十件以上,二是四川廣漢地區早期文化遺址,出土更多更大的璧,最大的竟超過70厘米,厚度達5厘米,形如石盤。商代也有素璧,素璧在當時主要用於禮器。
谷璧、蒲璧使用一直延續到明清時代。不過出現了一面以谷紋或蒲紋、雲雷紋、席地紋裝飾,一面飾花、鳥、魚、蟲、龍、鳳、八卦、吉祥物等圖案。谷璧上鐫刻有成排的密集小乳丁,乳丁上雕成鏇渦狀如同谷牙,取其谷可養生之意。蒲璧指帶有極淺的六角形格子紋的璧,取蒲能織席可以安人之意。這兩種璧多是戰國和漢代的,一般為幾厘米到十幾厘米,超過二十厘米的不多見。從存世或出土的實物看,寶光四溢,做工極精良。在戰國時期這類玉璧已被奉為珍寶,作為佩玉或抵押品、賞賜品、鑲嵌用品、禮儀用品及饋贈用品。
龍紋、鳥紋、鳳鳥紋蒲璧見之於漢代,璧的表面用同心圓繩紋分為兩區,多達三區。外區飾龍紋或鳳鳥紋,內區飾蒲紋,三區內飾獸面紋。這種漢代璧一般用水玉製成,分厚薄兩種,直徑一般較大,大的有超過40厘米,但厚的並不多見。龍紋蒲璧在漢代墓葬中發現很多,往往成組成組置於棺上,應為漢代葬玉之屬。
淵源研究
對於璧的淵源發展說法不一,歸納不外乎有這幾種意見:一種認為璧源於環,首先是一種裝飾品;一種認為璧源於人們對日月神崇拜的宇宙觀而演繹形成的。但不管是源於環或是受到日月圓形的影響也好,追本溯源地分析,璧的形成應該說是與人們的形象思維有著密切的關係。所謂形象思維,指的是客觀事物在人們頭腦里形成的反映,特別是進入奴隸社會的發展時期,使玉和玉器有了神靈和迷信的色彩,成為人們權力的標誌和等級制度的象徵,享用圭、璋、琮、璧等禮器,以顯示貴族的身份、豪富。《周禮·考工記》載:“璧琮九寸,諸侯以享天子”說明王者用玉的嚴格規定。另外還以玉祭祀祖先,人死後還要以玉陪葬,戰國乃至秦漢時期的墓葬中,一般都有玉璧陪葬的習慣,這說明墓主都有一定身份。正如摩爾根在《古代社會》一書中談到印第安人財產觀念時指出:“生前認為最珍貴的物品都已成為已死的所有者的陪葬品,以供他在幽冥中繼續使用。”這一點在殷墟婦好墓以及1972年陝西鳳翔南指揮鄉秦墓出土兩件大型玉璧(一件直徑19厘米,另一件直徑29.7厘米)就可以得到證實。
用途研究
至於談到玉璧的用途,也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有的認為它是祭祀天地的禮器,《周禮·春官》云:“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有的認為它是古代權力的標誌和等級制度的象徵。另外還璧、琮、圭、璋、璜、琥等稱之為“六瑞”和“六器”,這些都是史書上的說法;有的認為它是一種裝飾品,因為它的製作精緻,美觀大方,適宜人們佩飾,這也有一定道理;再有的認為它是陪葬品,因為在許多古代墓葬里出土過大量玉璧,如1982年江蘇草鞋山198號墓前和武進縣寺墩墓葬的第三號墓里出土了100多件器物,其中絕大部分是玉器,璧琮就占有五、六十件之多,同時在《周禮·春官》里也有“駔圭、璋、璧、琮、琥璜之渠眉,疏璧琮以斂屍”的記載,充分說明古人以玉器斂屍的事實。除此之外還有的認為,璧還有一種特殊的用途,即作為一種信物,傳達某一種特殊的信息。《荀子·大略》載:“問士以璧,召人以瑗,絕人以玦,反絕以環。”說的是古時進行國事訪問時,用璧表達相見之禮,在各國交往時,也往往用璧作為瑞信,既表示祝賀吉祥,同時又是一種憑信。
鑑定研究
究竟如何鑑定古代的玉璧?一般來說早期玉璧的特徵,即新石器時代晚期玉璧的形態、應樸質無紋飾、多素麵,而且肉好之比例無定製;到春秋戰國時期,玉璧開始出現有紋飾的淺浮雕,常見的有谷紋、璃紋、鳥紋、龍紋、虎紋、勾連紋、回紋等,很少素麵;兩漢時期的玉璧製作規整,紋飾繁縟,而且有多層次紋飾來裝飾璧面的特點,典型的有乳丁紋、弦紋、谷紋、獸紋、蒲紋、臥蠶紋等紋飾組合在璧面上,自漢以後,玉璧便逐漸少了,人們也不太崇尚。璧雖是古代的主要禮器之一,但在不同時代和不同情況下,也能作裝飾之用,或佩飾在身,或懸掛在牆。在古代,因為璧是圓的,有和平的含義,所以它還是一種和平的象徵,《史記·項羽本紀》記載,鴻門宴里,沛公劉邦逃走,張良以璧送之,就是報平安的意思。近幾年來,在開掘的古代墓葬中也發現很多玉璧,這些玉璧放在死者的胸部或背部,有的放在棺槨之間,還有鑲嵌在棺的表面作裝飾。
歷史故事
白璧三獻
一則是在春秋時,楚人卞和一次在山中得一塊璞玉,獻給歷王,王使玉工辨識,說是石頭,以欺君之罪斷其左足。後武王即位,卞和又獻玉,仍以欺君之罪斷其右足。及文王即位,卞和抱玉哭於荊山之下,文王派人問他,他說:“吾非悲刖也,悲夫寶玉而題之以石,貞士而名之誑。”文王命人剖璞,果得寶玉。故稱之為“和氏璧”。
完璧歸趙
另一則是戰國時,趙惠王得楚和氏璧,秦昭王“遺書趙王,願以十五城請易璧”,時秦強趙弱,趙王惟恐給了璧,得不到城,藺相如自願奉璧前往,他說,“城入趙而璧留秦,城不入,臣請完璧歸趙。”後來藺相如至秦獻璧,見秦王無意償城,就設法取回原璧,見《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後用“還璧歸趙”典故比喻物歸原主。又有人有饋贈,不受而還之曰璧,如璧謝、璧還、敬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