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琉璃瓦最早出現於北魏時期,發展到明清時代已經有黃、綠、藍、黑、紫、白、翠等顏色,但以黃綠為主色。各色瓦件可單色使用,亦可雜色相配。清代琉璃瓦的尺寸規格分為九種,稱為九樣,除一樣大瓦在實際工程中沒有使用過外,其餘分別使用在不同規格的建築物上。琉璃瓦屋面脊式及獸件皆有定式,需配套使用。
琉璃瓦屋面的工作內容:調製砂漿、運送砂漿、存鋼筋混凝土上鋪灰、蓋瓦、安裝瓦筒、瓦脊、瓦口邊線修齊、清掃瓦面。
琉璃瓦的歷史
琉璃瓦是我國陶瓷寶庫中的古老珍品之一。它是用難熔粘土製坯,經乾燥、上釉後焙燒而成的一種高級屋面材料。琉璃瓦色彩絢麗、質堅耐久、造型古樸、富有我國傳統的民族特色。琉璃瓦品種繁多,造型各異。常用的有黃、綠、黑、藍、青、紫、翡翠等顏色。琉璃瓦適用於“大式”屋頂,即屋頂用筒瓦騎縫,屋脊使用特殊脊瓦,並有吻獸等裝飾。在改革開放的現代,琉璃瓦不僅於修建裝飾具有民族色彩的宮殿式建築中再顯威風,而且在高級賓館、娛樂中心及紀念性建築上大放異彩,如北京圖書館工程就是採用新型琉璃瓦屋面;此外,還常用以建造園林中的亭、台、樓閣。
琉璃瓦件的分類、名稱及型號
在我國古代建築中’,琉璃瓦屋面所用的各種琉璃瓦件,種類繁多,名稱複雜,品種五花八門,用途各式各樣:有的專供屋面排水或防漏,有的構成屋脊材料,有的則純屬裝飾作用。但總的來說,可分為“瓦件”、“屋脊部件”和“屋脊裝飾件”三大類。關於型號,根據《清式營造則例》規定,共分八種型號(二樣、三樣、四樣、五樣、六樣、七樣、八樣、九樣),而常用的僅三種(五樣、六樣、七樣)。如表3-44。
琉璃瓦屋面的計量與計價
琉璃瓦屋面查補、拆除、新做與瓦瓦工程量計算規則相同,脊的面積不再增加,以面積平方米計量。琉璃瓦屋面查補、拆除、新做定額以其施作規格(明清式規格分檔:四樣、五樣、六樣、七樣、八樣、九樣,宋式規格分檔:四寸筒瓦、六寸筒瓦、八寸筒瓦、九寸簡瓦、尺二筒瓦、尺四筒瓦;明清式查補面積分檔:30%以內、60%以內、80%以內;宋式查補面積分檔:20%以內、40%以內)分別設項,琉璃瓦屋面查補、拆除、新做按其施作規格及其面積,分別套用(宋或明清)琉璃瓦屋面查補、拆除、新做定額相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