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門區民政局

(十)負責指導婚姻登記、婚姻服務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收養登記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流浪乞討等7種人員的救助工作,指導救助管理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社會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負責管理、使用、發放社會福利資金和民政事業費。

單位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訂全區民政發展規劃及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性社團、區內組織的跨區社團及市委託本區管理的全市性社團的登記、管理工作;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四)負責擁軍優屬和烈士申報、褒揚工作;負責優待、撫恤工作和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建設和管理。
(五)負責軍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幹部、退役士官、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軍隊落實政策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轉業志願兵、退伍義務兵、傷殘軍人的接收安置與服務管理工作;指導軍休幹部管理中心開展工作。
(六)組織、協調城鄉救災救濟工作;負責救災救濟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七)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的建設,負責社區建設的協調工作。
(八)負責地名管理工作;審核地名的命名、更名、銷名工作;規範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行政區劃工作,研究和修訂全區行政區域規劃;負責區、鎮、街道的設立、撤消、調整、更名和區行政區劃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區行政區域邊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擔邊界爭議調處事務。
(十)負責指導婚姻登記、婚姻服務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收養登記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殯葬改革和殯葬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老年人、孤兒、棄嬰(童)、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社會福利工作,指導各類福利設施、福利事業單位、福利生產企業的工作。
(十四)負責流浪乞討等7種人員的救助工作,指導救助管理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社會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負責管理、使用、發放社會福利資金和民政事業費。
(十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老年人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制定全區老年人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七)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民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①辦公室;
②優撫安置股(掛區退伍軍人接待安置辦公室、區軍隊離退休幹部管理中心、區雙擁共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牌子);
③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掛區老齡工作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區人民政府涉外婚姻登記處牌子);
④社會救濟和社會事務股。
單位領導
局 長:鍾藝
副局長:吳萬就 趙天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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