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飛[國家海洋局原副局長]

王飛[國家海洋局原副局長]

王飛,男,1955年出生,山東壽光人。1978年畢業於山東海洋學院海洋水文氣象系海洋水文專業。 曾任國家海洋局副局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5年到1978年期間,在校就讀期間,母校老師淡泊名利、甘於奉獻的崇高品格,求真務實、嚴謹治學的優良作風和勇於探索、開拓創新的科學精神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978年畢業後,他來到國家海洋局工作,先後任國家海洋局環保辦公室幹部、管理監測司副處長、北海分局海洋環境監測中心副主任、綜合管理司處長等職。1996年任國家海洋局監測服務司副司長,1997年任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副主任,1998年任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保護司司長。在此期間,他組織實施並參與了我國第二次海洋污染基線調查、中美光纜路由調查、海洋環保工作發展綱要制訂等工作,組織配合全國人大環資委對《海洋環境保護法》進行修訂工作,參加了《防止傾倒廢棄物污染海洋公約》締約國大會和公約修改會議,有效地維護了我國的海洋權益,保護了海洋環境。

1998年至2004年,歷任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保護司司長、海域管理司司長和辦公室(財務司)主任(司長)。組織完成了《20世紀末我國海洋環境質量狀況》的公報編寫和發布工作,促進了公眾海洋意識的高;組織落實中國海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項目的實施,提高了我國海洋環境監測能力;參與組織完成了全國海域勘界試點工作、全國海洋功能區劃的編寫工作以及全國17個海域管理示範區的建設工作,推動了全國海域管理制度的建立。在《海域使用管理法》的立法過程中,帶領有關人員為《海域使用管理法》的頒布實施作出了突出的貢獻。

2004年8月-2016年1月任國家海洋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在此期間,他繼續組織完善海洋環境保護配套法規,積極推動國務院出台了《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完善和細化了赤潮、風暴潮等海洋災害應急預案,將海洋防災減災工作與海洋應急工作有機結合起來,使海洋應急工作進入正常的業務化運行軌道;組織實施了全國重點海域排污口的監測工作,使我國海洋環境監測工作在能力建設和監測效果上都有很大提高;組織了大洋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編寫和國家深海基地項目建議書的編制工作,為我國大洋工作在新時期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中國海洋大學兼職教授。

任免信息

2016年1月27日,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免去王飛的國家海洋局副局長職務。

人物榮譽

2000年榮立國家海洋局三等功,2001年榮立國家海洋局二等功。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