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罪行
2011年5月10日當天,王銀巧本來請假在家,因為杜會茜在看守所里“鬧騰”,王銀巧回到看守所。王當天剛好與家人發生爭吵,回到看守所後,情緒不穩定,指揮其他在押女性人員毆打杜會茜,後來杜被送醫院不治而亡。
接受調查
2011年5月28日下午,在渭南市殯儀館,10多天前,殯儀館接到看守所工作人員打來的電話,說看守所一名在押嫌犯在渭南市中心醫院死亡,要求將該嫌犯送往殯儀館火化。但殯儀館嫌“看守所送來的死者容易出問題,家屬可能會過來鬧事”,因此沒有接收該死者。
渭南市中心醫院太平間負責人證實,5月中旬的一個晚上,臨渭區看守所將一名女嫌犯送到醫院急診室,該嫌犯很快死亡,屍體被送到太平間。至今未見死者家屬來,“屍體在這兒放了半個多月了”。
2011年5月28日下午,渭南市公安局政委張來寶證實,臨渭區看守所確實發生了民警指使在押人員將一名被羈押的女性嫌犯打死的事件。被打死的受害者“本來就有點兒病”,但看守所“在管理上也還有一些漏洞”。
張來寶說,關於此案的案發時間與經過、涉案民警和被害人的個人信息等,“我現在都不好跟你提供,請你理解”。他表示,如果想了解該案的情況,“請通過正規渠道”,但目前渭南市公安局“還沒有關於本案的信息發布渠道”。
當地一名知情人士透露,此案在渭南公安系統幾乎人人皆知,並在內部引起震動,“一些老公安講,幾十年沒聽說過這樣的事”。該知情人表示,在全國上下嚴厲整頓看守所管理秩序的背景下,此案情節惡劣,應該向社會公布,以引起更大範圍的警戒,但公安機關並沒有對外發布此案的信息,當地媒體也沒有任何報導。
相關處置
此事發生後,在公安和檢察系統造成了很大的影響,陝西省人民檢察院、陝西省公安廳均對此事進行了調查,臨渭區人民檢察院當即成立特偵組對王銀巧立案偵查,後來“王銀巧因懷孕在身,不符合羈押條件”,目前被取保候審。此外,除王銀巧外,目前還沒有其他人被立案偵查,這要根據案件的偵辦情況再行決定。
深層反思
當地知情人士證實了此事在執法系統內部造成的轟動。該人士表示,陝西省公安廳為此專門召開電視電話會議,臨渭公安分局有關領導在會上作了檢查。但是,他認為,這種內緊外松的方式,可能會導致在內部系統消化,大事化小,不利於問題的解決。
近年來,我國看守所系統屢屢曝出在押嫌犯非正常死亡事件,“躲貓貓死”、“喝水死”、“洗澡死”、“噩夢死”等極端事件引發了輿論和社會的廣泛關注。針對此類事件,有關部門在全國範圍內對看守所的管理秩序進行了大力度的檢查整頓。
2009年5月15日,渭南市召開了看守所監管執法專項檢查暨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決定從即日起至2009年9月30日開展看守所監管執法專項檢查活動,對拉幫結夥、稱王稱霸、恃強凌弱、尋釁滋事、侵犯其他在押人員合法權益等“牢頭獄霸”行為,堅決予以打擊。然而,兩年前的專項整治活動,未能避免杜會茜意外死亡的悲劇。
看守所被視為檢驗一個國家法治進程的“試金石”。2011年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曾對媒體表示,在看守所的都是未決犯,在罪名並非一定成立的情況下,出現意外死亡,作為一個法治國家,肯定是不能允許的。
公開訊息顯示,2010年3月,公安部副部長、紀委書記、督察長劉金國在公安部集中整治執法過程中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上表示,導致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的,對直接領導、分管領導一律先停止執行職務,待查清事實後再依紀依法處理。
最新訊息
渭南市公安局黨委於5月30日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了相關措施:對“5.10”事故進行深刻剖析。認為這次事故的發生正值全省公安機關深入開展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專項活動整治期間,事故特別嚴重、教訓特別慘痛、影響特別惡劣;全力配合檢察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不遮醜、不護短,確保案件得到公正處理;全市公安機關尤其是監管單位要認真汲取臨渭看守所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開展全市監管場所安全隱患排查專項整頓活動,圍繞隊伍管理、監所管理、打擊牢頭獄霸等十八項重點工作進行排查整頓,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目前已對臨渭分局主管監管工作的副局長王輝予以停職;對看守所所長王勁和副所長曹樹讓、李有良予以免職;劉朝暉、王銀巧、李有良3名涉案民警被檢察機關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