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85年3月7日出生,該犯因綁架罪被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2016年12月22日,調入凌源第三監獄服刑。
2017年12月28日,減為無期徒刑。
2018年10月4日,王磊與另一罪犯張貴林偷走了獄警的衣服,利用衣服中所夾帶的門禁卡逃出監獄。
2018年10月6日,公安民警在河北省平泉市台頭山鎮燒鍋杖子村將王磊抓獲 。
2018年12月27日,遼寧省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越獄案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王磊犯脫逃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與其前罪沒有執行的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