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暉,2017年3月17日,任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7年3月17日,張家界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任命王暉為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免去王暉的張家界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