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常寧市三角塘鎮市群村原黨支部書記王文生貪污侵占村集體資金案。2014年至2015年,王文生利用職權,用他人捐助的已竣工村道路燈項目,虛開發票到村級財務報賬2萬元、虛列水庫維修款1.7萬元據為己有。在組織調查期間,王文生將所侵占的錢款予以全部退賠,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衡陽市常寧市三角塘鎮市群村原黨支部書記王文生貪污侵占村集體資金案。2014年至2015年,王文生利用職權,用他人捐助的已竣工村道路燈項目,虛開發票到村級財務報賬2萬元、虛列水庫維修款1.7萬元據為己有。在組織調查期間,王文生將所侵占的錢款予以全部退賠,受到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