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懷生[四川省廣安市前鋒區審計局原副局長]

王懷生,四川省廣安市前鋒區審計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5年8月,因被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曾任職務

四川省廣安市前鋒區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

違紀被查

2015年8月,中共廣安市前鋒區紀委對區審計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懷生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王懷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貪污公款。王懷生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區紀委常委會議、區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並報區委、區政府批准,決定給予王懷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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