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85.07-1990.03 重慶市長壽縣三好中學教師;
1990.03-1996.09 重慶市渝北區華鎣中學教務副主任、政教主任;
1996.09-1999.07 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專業研究生;
1999.07-2006.12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先後任民二庭幹部、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審判長,立案庭副庭長,民三庭副庭長(主持工作);
(其間,2001.09-2005.06 西南政法大學在職攻讀博士學位)
2002.10-2003.12 由最高人民法院選派到英國倫敦大學學習,獲得國際比較法學碩士學位;
2006.12-2007.02 重慶市榮昌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
2007.02至今 西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重慶市榮昌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08. 曾應邀在香港中文大學法學院用英語作題為“中國民事司法之嬗變與對話模式之選擇”的專題講座 。
2012年1月起任涪陵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院長。
主要作品
《APR機制在民事糾紛解決的中的理性定位》獲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調研專題一等獎,全國法院第十八屆學術研討會論文三等獎;
《和力模式:糾紛化解權的理性配置》獲全國法院21屆學術討論會優秀獎,重慶市高院優秀論文二等獎;
《對接與對話:司法回應和諧的結構性轉換》獲全國法院22屆學術討論會三等獎。
培訓課程
訴訟法、國際比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