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
2013年1月,有網友在網上曝光了80後的美女警察王夢溪 在床上的不雅艷照,據說,王夢溪銷魂的床姿與非凡的戰鬥技巧,是為某個腦滿腸肥的“上司”。網路傳言王夢溪男朋友是重慶某高官之子,因為家道沒落,該女子離開了他,他就開始報復,在網路論壇中爆出女友的不雅照片,更聲稱還有1G的影片要上傳。
回應
2013年1月26日,@西固公安 的官方微博發布調查結果,稱王夢溪系無業人員,不是西固警察。其身著警服照片,是王某在政法學院上學時拍攝的,因與其男友曹某關係破裂,曹為報復,將一系列不雅照片上傳網際網路。
偵破
2013年1月份以來,在網際網路上出現“蘭州西固86警花艷照”,引起傳播。蘭州警方20日對外發布訊息稱,經過1個月的偵查,犯罪嫌疑人曹某某現已被抓獲歸案並被刑拘。
2013年1月,網際網路出現“蘭州西固86警花艷照”,照片上一年青女子名王夢溪,全身裸體、著兩點式及警服、便裝,做出各種淫穢動作。對此,有部分網友懷有各種猜測,也有部分網友對這種不良視頻懷有憤怒。
警方表示,該事件發生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不良影響,嚴重干擾了蘭州公安機關的正常工作,受害人王夢溪的生活也受到嚴重影響。於是,甘肅警方立即行動。
經初步調查,網際網路上不雅照片中的女子系西固區無業人員王某。2013年1月25日,辦案人員在多方調查找到王某本人後。
據王某反映:網際網路上的照片系其本人照片,是其朋友曹某某強迫其拍攝並發到網上的。
據此,蘭州警方對曹某某涉嫌傳播淫穢物品案件進行立案偵查,在上海將犯罪嫌疑人曹某某抓獲,當場繳獲其傳播淫穢照片的筆記本電腦及移動硬碟、照相機、手機等作案工具。
曹某某供認:其拍攝王某不雅照片並傳送到王的朋友信箱,後又上傳到人人網上的犯罪事實。同時交待,為了擴大影響,提高點擊量,將王某在其政法學院上學時拍攝的著警服照片和不雅照片一起上傳至網上,謊稱王系蘭州西固警花,在照片上配上“蘭州西固86警花”等字樣。
結果
蘭州西固公安:2013年1月,在網際網路上流傳的蘭州西固86年警花王某不雅照片,經我局調查該王系無業人員,不是西固警察。其身著警服照片,是王在某政法學院上學時拍攝的。該王因與其男友曹某關係破裂,曹為報復,將一系列不雅照片上傳網際網路並發帖。
2013年2月1日,微博網友“王夢溪CICI”發微博@青島公安求助說,因為自己和流傳的“90後的美女警察王夢溪”重名,網上很多網站就將她原本的資料和不雅艷照“王夢溪”混淆在一起了,希望能得到公安部門的幫助,請公安核實她身份幫忙闢謠。
昨天下午,@青島公安在微博上發了一條長微博,闢謠王夢溪事件。“經過多方核實,@王夢溪CICI是青島人,也叫王夢溪,但並不是網上流傳的不雅照王夢溪。”@青島公安說,青島王夢溪是一名歌手,之前在百度上有她的個人資料,從蘭州西固“王夢溪不雅照事件”曝光後,青島王夢溪在網上的資料被惡意篡改,與不雅照當事人的信息混淆。
判刑
2013年7月26日,西固區法院一審不公開審理了該案,因庭審後發現證據不足,又將該案退回公訴機關補充偵查。
10月14日,該案被再次提起公訴,西固區法院在採信了新的證據後,於11月7日對“網傳西固警花不雅照”案一審作出宣判,曹某因犯傳播淫穢物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同時,曹某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某的醫療費1500元、鑑定費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