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亮[全國十佳人民調解員]

王亮,現任黑龍江省伊春市鐵力市雙豐鎮司法所所長、人民調委會主任,從事人民調解工作。

簡介

2006年以來,他成功調解各類糾紛560餘件次,調解矛盾成功率達99%。化解民轉刑案件51餘件。幫助56名刑釋解教人員重新就業,為集體(個人)避免經濟損失100餘萬元,為貧困民眾捐款達2萬元;兩次被評為地市級政法戰線先進個人;榮記個人三等功兩次;榮記個人二等功一次;他所實踐並總結“發揮司法所職能作用,依法指導村換屆選舉工作”經驗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統推廣。

工作業績

苦練硬功,提高素質。王亮同志每天堅持1小時自學,系統鑽研民法、民事訴訟法及《婚姻法》、《繼承法》、《土地法》、《契約法》,每年撰寫理論文章、工作經驗等4至5篇,在各類刊物上刊發。憑熟練法律知識,豐富的實踐經驗,多次在省、市司法所長(人民調解員)培訓班上傳授工作經驗。幾年來,他參加鎮政府決策22次,提供法律建議19條,提供法律依據23條,全部被採納。

化解矛盾,公平公正。他自從擔任司法所長兼人民調解員以來,每年足跡都遍及22個行政村、5個自然屯、3個社區居委會、17個駐鎮部門、企事業單位。他調解糾紛公平公正、不辭辛苦,有時就住在村民家,在處理一次土地糾紛過程中,其中一方是王亮的親屬,另一方當事人覺得王亮一定會拉偏仗,自己肯定要吃虧。然而處理問題時,王亮先找到他的親屬,做了很大的讓步,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春陽村因村幹部多種地,繼而出現了32戶村民強行耕種村裡的27垧機動地卻不交承包費,引發了11戶村民因補不到土地而上訪告狀。王亮先是動員村幹部交出所有多種的地塊,然後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把村幹部交出來的土地和32戶村民強種的機動地放在一起,制定方案,重新發包。在處理戰鬥村水田戶上下游用水糾紛時,王亮經過大量的工作,使雙方的問題得到解決(省新聞夜航欄目曾經報導)。

發揮作用,服務大局。他以服務大局為己任,為領導當好參謀和助手。他注重發揮司法所人民調解職能作用,依法指導村換屆選舉工作,黨委政府十分滿意。還有一次處理機動地發包,現場聚集了300多村民。把前去組織發包的政府機關幹部圍攻了,推倒桌子,踢翻板凳,氣氛緊張,大有一觸即發之勢,情急之下,王亮同志勸領導先撤回了機關幹部,避免了矛盾升級,司法所留下處理善後,苦口婆心,耐心疏導,才將事態平息。

體察民情,溫暖人心。王亮同志經常深入農村、深入到田間地頭、深入到千家萬戶,做到察民情、聽民意、聚民智。發現糾紛隱患,及時化解,找當事人了解情況,提高工作的預見性,做到防患於未然。結合農村生產實際,他總結了一套“四查四解”的好經驗。備耕時,查土地承包糾紛,解決農民及時種的問題;耕種時,查土地承包邊界,解決擠占相鄰土地問題;秋收後,查債務糾紛,解決金融部門信貸放易收難問題;換屆選舉前,查派系之爭,解決選舉程式不規範,選舉過程不公開,選舉結果不公道問題。 “四查四解”工作方法在全系統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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