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1983年9月,牡丹江地、市機構合併;1984年5月,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與市人民法院合併為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牡丹江市西安區西三條路339號。正式在編幹警中,本科以上學歷125(行政編),20(事業編),其中博士1人,碩士19人。
機構設定
現設有辦公室、法警支隊、政治處(含幹部科、宣傳科、教育科)、信訪辦公室、立案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行政審判庭(與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審判監督一庭、審判監督第二庭、執行局(含執行一庭、執行二庭、綜合科)、研究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技術室、監察室、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辦公室、機關黨委、紀檢等總計25個機構。
法院建設
兩級法院每年辦理案件2萬餘件,其中,中院辦理2500件左右,基層法庭每年辦案2800件左右。全市法院緊緊圍繞“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個目標,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這條主線,不斷加強法官隊伍、廉潔司法、基層基礎建設,提高案件質效,提升司法公信力,走出了一條符合牡丹江市情,符合法院院情,體現科學發展的路子。省高院院長張述元評價“牡丹江中院是全省法院的一張名片。”市委張晶川書記批示評價法院工作:“緊緊圍繞市委‘3321’社會管理創新工程,服務大局,服務發展,站位高、抓得實、成效明顯,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貢獻!”。
所獲榮譽
中院連續多年被評為全省優秀中級法院、先進中級法院和涉訴信訪工作先進中院。先後榮獲全國模範法院、全國法院執行、檔案、調研、司法警察工作先進集體,省級文明單位標兵,全國首批法院文化建設示範單位等榮譽。榮記集體一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