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市政協委員和其他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主要內容
一、2012年工作情況
2012年,在市委領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在市政府關心支持、市政協民主監督以及上級法院的監督指導下,全市法院堅持以“一流素養抓審判、一流管理樹形象、一流業績促滿意”的工作思路,緊緊圍繞全市工作重心,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全面加強法院建設,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共受理各類案件98726件,審執結93313件,同比分別上升4.52%和3.4%。其中,市中院受理各類案件10887件,審執結10620件,同比分別上升9.54%和10.15%,審判質量效率綜合評估指數位居全省法院第三位。
(一)加強民商事審判工作,依法促進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
認真履行民事審判職責。受理各類民事案件44592件,審結42892件,同比分別上升15.47%和12.92%。妥善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5638件,建立反家庭暴力專家委員會輔助審判機制、推行“人身保護令”,設立“老年維權工作室”和“司法助殘工作站”,切實維護婦女、兒童、老人和殘疾人等群體的合法權益。妥善審理勞動爭議案件3197件,聯合市總工會、人社局等建立勞動人事爭議聯動化解機制,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6561件,堅持制裁非法集資、高利貸與保護合法債權並重,促進民間資本規範運作。妥善審理房屋買賣、物業、建設工程等糾紛案件3316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妥善審理農村土地徵用、土地承包權流轉等糾紛案件335件,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認真履行商事審判職責。受理各類商事案件22189件,審結19305件,同比分別上升2.38%和0.09%,標的總額210.15億元。審慎處理涉鋼貿市場系列案件312件,涉案標的額14.46億元,採取集中管轄、集中保全、集中執行等措施,盡最大可能減輕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的負面影響。認真審理融資、證券、保險、期貨、信託等金融糾紛案件1186件,依法制裁逃廢金融債務、破壞金融秩序的行為,積極防範金融風險。依法審理買賣、擔保、加工承攬等契約糾紛案件8797件,制裁違約失(六)自覺接受領導和監督,全面改進法院各項工作
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始終把法院工作置於黨的領導之下,緊緊圍繞黨委中心工作和總體部署,積極謀劃、推進法院各項工作。建立日常工作定期匯報制度,每季度向黨委匯報法院工作的主要情況。建立重要事項和特殊事項專題匯報制度,就隊伍建設、基層基礎建設、司法強制搬遷等工作向市委多次作專題匯報。
自覺主動接受監督。認真貫徹落實《監督法》,切實增強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的意識,建立全面工作定期報告、主要工作專題報告、人事任免事先報告、重大案件及時報告等工作機制,不斷豐富自覺接受監督的形式和內容。主動接受政協民主監督,定期向政協通報法院工作情況。加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認真辦理代表建議和委員提案33件,邀請旁聽案件庭審326人次,通過上門走訪、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徵求意見1118人次。依法接受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審結抗訴案件46件。注重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定期聽取特邀諮詢員和特約監督員的意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過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績和進步,離不開市委的正確領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協和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也離不開各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監督支持。在此,我謹代表全市法院廣大幹警表示衷心的感謝!
與此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當前全市法院工作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困難和問題:涉訴信訪化解難仍然十分突出,纏訪鬧訪、抱團訪、越級訪頻發多發,化解壓力與日俱增;“執行難”依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綜合治理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激勵機制不完善,暴力抗法、報復法官等事件時有發生,法官職業保障機制有待進一步加強;司法能力、司法作風有待進一步改進和提高;案件數量持續增長,人才流失、法官斷層等因素導致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等等。對此,我們將立足自身,積極爭取各方支持,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決。
二、2013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關鍵之年。全市法院將在黨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按照市委十二屆四次全會的決策部署,嚴格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牢牢抓好執法辦案第一要務,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全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加快打造“四個無錫”、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
第一,以依法服務大局為首要使命,更加有力地保障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緊緊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紮實開展“三個提升年”活動,推出針對性更強的服務和保障“四個無錫”建設的司法措施。加強對可能影響經濟發展的各類涉訴案件的分析研究,及時向相關部門提出建議。依法妥善審理各類經濟糾紛案件,在司法領域內切實把保障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第二,以狠抓執法辦案為第一要務,更加有效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積極應對新修訂的刑訴法對刑事審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強與公安、檢察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確保刑訴法順利實施。認真貫徹新修訂的民訴法,加強對下監督指導,確保小額訴訟、公益訴訟等新制度落到實處。積極化解行政爭議,促進依法行政。完善執行聯動威懾機制,努力破解執行難題。強化審判管理,提升審判質效。
第三,以落實司法為民為主要抓手,更加紮實地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抓好民生案件審判工作,完善涉訴民眾工作機制,切實維護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訴訟調解“三位一體”的大調解機制,促進社會關係和諧。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深化“五大員”建設,完善法院與基層組織、基層民眾共同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工作網路。
第四,以提升司法公信為重要目標,更加全面地強化法院自身建設。深入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繼續深化“大學習大競賽”活動,加強紀律作風整頓,全面提升幹警素養素質。深化“五項管理”,完善法院管理體系。強化法院文化建設,提升法院軟實力。認真落實市委關於加強全市法院基層基礎建設工作的檔案精神,推動基層基礎建設再上新台階。
第五,以爭取人民滿意為基本追求,更加自覺地接受領導和監督。認真貫徹落實黨委的決策部署,及時主動向黨委匯報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事項。增強自覺接受監督意識,定期向人大匯報、向政協通報法院工作情況。密切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自覺接受人民民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以監督促公正、以公正促滿意。
各位代表,新形勢、新任務對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市法院將認真貫徹落實本次大會提出的各項任務,全力做好法院各項工作,為無錫奮力爭當全省現代化建設先行軍做出新貢獻!
信行為,規範市場秩序。妥善審理企業破產案件13件,採取重整、和解等措施幫助有發展前景的企業恢復生機,運用破產清算引導不適應市場競爭的落後企業有序退出市場。依法審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77件,辦理司法協助案件140件,平等保護外商和港澳台同胞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最佳化投資環境。
認真履行智慧財產權和環保審判職責。受理各類智慧財產權案件1311件,審結1180件,同比分別上升56.82%和56.5%。鞠文明侵犯著作權案等3起案件分別入選中國法院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件”。完善審判工作機制,選聘技術專家擔任陪審員,聯合市工商局、網咖協會等建立多發性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案件訴調對接機制,案件調解撤訴率達83.36%。深化“三審合一”改革,聯合市公安局、檢察院構建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跨區起訴程式。深入調研“530”企業和動漫、紫砂、泥人企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狀況,積極服務我市高新技術產業和新興文化產業、非物質文化產業發展。加大生態環境的司法保護力度,受理各類環保案件189件,審結188件,同比分別上升32.17%和41.35%。健全“四合一”審判工作模式,推行環保案件集中化審判試點工作,先後出台環境民事案件證據規定、環境公益民事訴訟審理規則、刑事附帶環境公益民事訴訟案件實施意見,在全國率先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環保案件審判標準。提出建立無錫特色環保訴訟公益金的建議,並牽頭起草公益金管理辦法等規範性檔案,受到市領導的充分肯定。
(二)加強刑事審判工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依法嚴厲懲治各類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8847件,審結8650件,判處罪犯11496人,同比分別上升19.12%、18.12%和7.44%。突出打擊重點,始終保持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發性侵財犯罪的高壓態勢,審結案件6479件8361人;依法審理涉毒品12.8公斤的鄭海明等販賣運輸毒品案和全省首例販賣象牙、犀牛角野生動物製品案等一批有較大社會影響的刑事案件。加大對生產銷售偽劣產品、集資詐欺、非法經營等危害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的打擊力度,審結案件769件1154人;依法審理生產銷售不合格牛肉製品系列案、公安部掛牌督辦的有外國人參與作案的走私、銷售假藥案和涉金額達4億元承兌匯票貼現詐欺案等案件。加大對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的打擊力度,針對工程建設、產權交易、物資採購等商業賄賂多發、易發領域,與有關部門建立聯動機制,準確把握法律政策,嚴格控制緩刑適用,審結案件132件160人,促進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
不斷完善刑事審判工作機制。深化量刑規範化改革,引入量刑聽證程式,確保量刑透明、規範、均衡。強化證據裁判意識,認真落實非法證據排除規定,關於濫用規定的情況反映得到最高法院主要領導的充分肯定。繼續推行“五級”定案把關機制,確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程式公正、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的“鐵案”。杜蘭庫、劉乃華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案被最高法院確定為典型示範案例。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調解工作機制,為240名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救助646.49萬元,市中院連續兩年實現一審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零判決”,成功經驗被最高法院向全國推廣。
加強刑事司法領域人權保障。準確把握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加強司法人文關懷,依法適用管制、緩刑和單處附加刑等非監禁刑3185人,減刑、假釋罪犯5565人。加強與社區矯正機構的對接,配合做好緩刑犯、刑滿釋放人員等特殊人群的幫教工作。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依法對未成年人犯罪從寬處罰,探索適用輕微犯罪前科封存等機制,加強判後幫教,促其改過自新,審結案件456件480人。實施“法伴我成長”工程,選派法官擔任中國小法制副校長或法律輔導員,在無錫職教園設立“法制教育基地”,有效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
(三)加強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依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強化立案信訪和審判監督工作。深化“立案信訪視窗”標準化建設,開通“網抗訴訟服務中心”,提升“門診式”訴訟服務水平。市中院訴訟服務中心被評為“無錫市第四批優質服務品牌”。認真落實院長接待日、帶案下訪、中層幹部和年輕後備幹部輪流接訪等信訪工作機制,接待和處理民眾來信來訪23831件人次。紮實開展涉訴矛盾糾紛集中化解工作鞏固提高年活動,中央政法委、省高院等交辦的340件涉訴信訪積案全部予以化解,1195件執行積案和294件長期未結案件全部清理完畢,訴前調解案件9312件,民事案件調解撤訴率74.25%,一審案件服判息訴率96.74%。市中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綜合評估指數位居全省法院第二位。加強審判監督工作,堅持依法糾錯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訴訟權利,審結申訴、申請再審案件461件。強化行政審判和國家賠償工作。受理行政案件363件,審結343件,同比分別上升23.47%和27.99%。審結案件中,駁回起訴、駁回訴訟請求、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確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或有效的67件,協調和解206件。繼續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出庭應訴率80.95%。完善行政審判工作年報制度,及時就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預警和對策建議,促進公正司法與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動。認真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依法審查行政機關提出的徵收申請,妥善處理涉及軌道交通建設、古運河風貌帶綜合整治工程、惠山古鎮開發建設等重大公益項目的征地拆遷糾紛,裁定準予執行17件,訴前協調解決33件,實現了維護民眾合法權益與服務城市建設發展的有機統一。認真執行國家賠償法,堅持公開聽證,規範審理程式,切實維護賠償請求人的合法權益。
強化執行工作。受理執行案件14661件,執結14336件(含程式終結案件),同比分別下降23.46%和23.98%,執結標的額39.75億元。面對因社會信用體系不完善、執行法律制度不健全、法治觀念不強等因素帶來的“執行難”挑戰,不斷強化執行措施,深化執行改革,最大限度地緩解執行壓力。強化執行合力,與公安、國土、工商、金融等部門建立“點對點”聯動查控機制,在鎮、街道和村、社區聘任執行聯絡員,著力破解被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難尋、協助執行人難求、應執財產難動等突出難題。強化執行威懾,加大對逃避執行、抗拒執行等行為的懲治力度,在媒體上曝光“老賴”322人次,發布限制高消費令49件,罰款62人,司法拘留497人,追究刑事責任3人。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執行實施權分權流程改革,實行執行實施權啟動、財產查控、財產處分和結案“四分離”,形成以分段、集約、透明為特點的執行工作“無錫模式”,成功經驗在全省法院推廣。
(四)加強創新創優工作,全面提升法院服務發展能力
堅持在服務大局上創新創優。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決策部署,制定實施《關於全面開展“三個建設年”活動為“四個無錫”建設提供強有力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的實施意見》,提出18項司法措施服務“四個無錫”建設,得到市委主要領導的批示肯定。緊緊圍繞巨觀經濟形勢下金融安全、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現狀等十大專題進行深度調研,形成翔實的調研報告供黨委政府決策參考,得到市政府主要領導的批示肯定。其中,關於提前收貸、票據糾紛激增的兩則情況反映被國務院摘報轉發。出台《關於全面開展服務和保障我市“項目推進年”活動的實施意見》,建立重點項目掛鈎聯繫制度,設立司法服務工作站36個,走訪重點企業2600餘人次,與有關部門合力化解涉重點項目的矛盾糾紛321起。
堅持在參與社會管理上創新創優。制定《關於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五項工程”項目化建設的實施意見》,採取目標化管理、項目化推進的形式,開展以“跟蹤幫教”、“感知公正”等為主要內容的五項工程,積極參與特殊人群、網路環境等領域的服務管理。開展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行風評議員、司法協理員、執行聯絡員“五大員”建設行動,在機關、街道、社區等選任“五大員”1957人,構建民眾參與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網路體系。積極開展“公法聯調、庭所對接”工作,基層法庭與派出所、司法所、交警隊等建立了矛盾糾紛預警、排查、化解的聯動機制。在村、社區推進“無訟村居”建設,探索設立“老娘舅調解室”、“審務工作站”,促進基層矛盾糾紛化解。
堅持在深化涉訴民眾工作上創新創優。堅持走“司法依靠民眾、民眾參與司法,司法服務民眾、民眾認同司法”的司法大眾化路子,不斷完善涉訴民眾工作機制,努力提高人民民眾的滿意度。設立巡迴審判法庭,採取“假日法庭”、就地辦案等審判方式,讓不方便參與訴訟活動的民眾打得了官司。拓寬司法救濟範圍,為傷殘、孤寡、低保人員緩減免訴訟費183.59萬元,讓經濟困難的民眾打得起官司。積極探索民間慈善資金參與執行救助的新機制,該創新舉措被《人民日報》內參刊發。加強民意溝通,開通官方政務微博,設立院長公眾信箱,完善新聞發布制度,暢通司法與民意溝通互動渠道。加強司法民主,保障人民陪審員有效行使審判權,陪審員參審案件10712件。深化司法公開,認真落實立案、庭審、執行、聽證、文書、審務六公開,全面推行裁判文書網上發布、網路庭審直播和庭審同步錄音錄像、同步記錄、同步顯示“三同步”工作。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的首份《中國司法透明度年度報告》,市中院司法透明度在全國大中城市的中級法院位居第八位。
(五)加強自身建設,全面提升公正廉潔司法形象
深化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按照市委“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的要求,在所有基層法庭設立黨支部,在服務視窗建立“黨員示範崗”,將黨組織的戰鬥力延伸到司法一線,實現“支部建在庭上、先鋒亮在崗上”。出台《關於加強和改進兩級法院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的意見》,在井岡山幹部教育學院建立黨性教育基地,紮實開展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堅定廣大幹警的理想信念。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建立部門權力運行內部監控機制,創建“廉潔司法示範庭”,開展審務督查、司法巡查,嚴格執行“四個一律”、“五個嚴禁”規定,嚴肅處理違法違紀行為。深化法院文化建設,通過建立法官合唱團、開展讀書交流、舉辦法官論壇等活動,著力培育幹警崇法尊民、公平正義的職業品格,切實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深化司法作風建設和司法能力建設。出台《關於推進“作風建設年”活動的實施意見》,採取15項措施強化作風效能建設。紮實開展領導幹部“三解三促”活動,採取掛鈎聯繫、駐點調研、結對幫困等措施,密切與人民民眾的血肉聯繫。大力開展以“五大能手、五大標兵”為主要內容的“大學習大競賽”活動,加強教育培訓和司法調研工作,全面提升幹警司法能力和素養。積極開展庭審和裁判文書“兩評查”活動,評查工作綜合評估指數位居全省法院第二位。高度重視青年法官培養,繼續完善“青年法官研究會”運行機制和職業導師制,開展“我為四個無錫作貢獻:青年法官在行動”活動,選派青年幹警到穩定一線、發展一線、民生一線掛職鍛鍊,豐富青年幹警的社會閱歷和工作經驗。共組織各類業務培訓86期4200餘人次,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法學調研論文331篇,市中院在全國法院系統第二十四屆學術討論會上取得了總分全國法院第六的好成績,湧現出各種業務能手、標兵35名,63個集體和89名個人受到省級以上有關部門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