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廣播電視局

根據《中共烏魯木齊市委 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烏魯木齊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市黨發[2002]8號)精神,設定烏魯木齊市廣播電視局(以下簡稱市廣播電視局)。市廣播電視局市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廣播電視事業的工作部門。

機構職責

一、職能調整

將廣播電視技術維護、安全播出和器材管理工作交給電台、電視台承擔。

二、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調整,市廣播電視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在新聞宣傳、廣播電視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章,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研究擬定廣播電視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擬定廣播電視管理制度、規定和措施並組織監督執行;負責行政區域內廣播電視稽查工作。

(三)組織指導廣播電視各種語言的宣傳交流和協作工作;綜合管理廣播電視媒體的對外宣傳、交流與合作;指導廣播電視技術資源的開發、套用工作。

(四)監督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制定的廣播電視技術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組建和管理;負責申報行政區域內廣播電台、電視台、差轉台的設定、功效等級、指配頻率或撤銷事宜。

(五)監督管理農牧區廣播電視“村村通”工作;組織指導農牧區廣播電視管理人員的業務技術、日常管理知識的培訓;指導農牧區廣播電視業務管理和廣播電視事業建設。

(六)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系統管理體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要求,制定人才教育培養規劃,並組織實施。

(七)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文秘、檔案、保密、信訪、綜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案、提案;指導、協調廣播電影電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二)政治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全市廣播電影電視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宣傳管理處

貫徹落實有關新聞宣傳的方針、政策,擬訂我市廣播影視宣傳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廣播影視宣傳管理工作;負責重大宣傳活動的策劃、組織、協調和檢查落實工作;負責相關統計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廣播影視節目譯製工作;指導相關協會工作。

(四)傳媒機構管理處

負責城鄉廣播電影電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廣播電視“村村通”覆蓋、維護、管理工作;負責鄉鎮有線廣播電視站的設立審核工作;組織實施設定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境內電視節目的許可、許可權內有線電視工程設計安裝的許可;負責對廣播電視台(站)的監督檢查工作,查處擅自設立的廣播電視台(站);負責全市衛星廣播電視節目接收、使用的監管工作;負責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負責對從事廣播影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管工作,指導廣播電視技術和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管理;指導社區和農村公益電影放映工作。

(五)財務審計處

負責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對本系統廣播電影電視專用器材及大型設備購置的審查,統籌管理廣播電影電視專用物資;負責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計畫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六)紀檢監察室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領導簡介

局長:王新偉

黨組書記、副局長:張泓;

黨組副書記、局長:朱惠鵬;

黨組成員、副局長:朱春生;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新偉;

調研員:馬新春;

副調研員:高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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