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導班子成員及分工
局長崔鳳祥:主持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分管局內人事、財務,全旗乾部、工人調配工作。
總支書記、副局長齊革勝:主持人勞局總支全面工作。分管黨務、黨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資、軍轉幹部、轉復軍人安置工作。
副局長袁躍:負責機構人事制度改革、公務員管理、大學生就業和人才工作;分管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和聘用工作。
副局長李國棟:負責勞動仲裁、人事仲裁、勞動監察工作,分管社保局、就業局工作。
主任科員史勝利:負責全旗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和對二級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分管辦公室、檔案室工作。
副主任科員任小林:負責全旗幹部、職工撫恤費審批、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副主任科員嚴玉傑:負責公務員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和工人技術等級鑑定工作。
副主任科員鄭芳:負責辦公室、信訪、扶貧、計畫生育、工青婦、統計工作。
副主任科員喬東:負責勞動監察大隊日常工作。
紀檢組長王喜生:負責紀檢工作,監督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發放和就業再就業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協助局長書記抓好黨建人事、財務工作。
(二)主要職能職責
人勞局是主管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依據《公務員法》,搞好我旗公務員綜合管理,負責公務員考核、考錄、培訓工作。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政策規定,對政府口事業單位進行人事制度改革和人員管理工作;做好全旗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定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評審、職務聘任、資格考試報名、繼續教育培訓、工人技術等級考試報名、職業資格鑑定培訓及綜合性管理工作;負責全旗政府口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和我旗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檔案管理工作。
2、嚴格執行工資制度,加強工資管理,認真審批各種增資項目;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做好一般幹部工人調配;股級幹部任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政府口機關事業單位一般人員和企業參保人員的退休審批。
3、實施人才戰略,搞好人才儲備、做好人才引進和培養工作;發展和規範人才市場,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抓好人才庫建設工作。
4、依據國家《勞動契約法》及其它配套的法律法規,以擴大勞動契約制度覆蓋面為中心,以規範勞動用工行為為重點,做好勞動契約鑒訂、工資兌現和交納社會保險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搞好勞動能力鑑定工作,加強 勞動爭議仲裁工作,妥善化解勞動糾紛,維護社會穩定。
5、發展和完善勞動力市場,組織建立健全勞動就業服務體系,做好就業指導、就業培訓、職業介紹、勞動力輸入輸出,努力搞好國企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工作,維護我旗穩定的就業形勢。
6、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的政策及法律法規,做好五險的支付和管理,提高基金的抗風險能力。
(三)內設機構及工作職責
根據上述職責,人勞局內設7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對本局政務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本局年度、季度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檔案材料的起草;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及會務工作;負責本局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檔案、信訪工作;負責本局行政、車輛、保衛、接待工作;管理本局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和社會保險工作;承辦本局幹部調動、考核、任免等工作;管理旗政府機關公務員、企事業單位幹部檔案。
2、工資股:負責中央、省制定的基本工資福利與退休政策的貫徹和組織實施及相關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旗地方性津貼補貼政策的實施和綜合管理;負責旗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務升降、工作調動、受處分(處罰)人員及新參加工作人員的工資確定及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全旗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正常升檔升級的組織實施及旗直單位的增資審核審批工作;負責旗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津貼、補貼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條件及退休待遇的協調指導和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旗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齡計算評定工作。
3、培訓股: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鑑定。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建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綜合管理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實體畢(結)業生的技術等級考核、鑑定、證書核發工作;綜合管理企業職工的技術等級鑑定、發證和技師、高級技師的資格考核和初審工作。
4、職稱股:管理全旗專業技術人員及專業技術隊伍建設;負責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審查和評審的監督指導工作,中級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推薦工作;負責推薦、選拔、獎勵和管理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及優秀拔尖人才;歸口管理全旗職稱改革工作,做好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聘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的有關規定;負責統籌協調和管理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核發並管理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5、勞動監察大隊:宣傳國家勞動方針政策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督促單位和勞動者貫徹執行;監督檢查招用工及簽訂和履行勞動契約情況;監督檢查支付職工工資情況;監督指導勞動保護和職業培訓工作;監督檢查社會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執行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行為的檢舉、申訴和控告;在有關部門支持配合下,處理因勞動糾紛引起的職工集體上訪、罷工等突發事件;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監察職責。
6、仲裁辦:綜合管理全旗勞動爭議處理工作;負責調解和仲裁管轄範圍內的勞動爭議案件,協調處理因簽訂、履行集體契約發生的勞動爭議,依法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協調企業調解委員會、仲裁委員會與人民法院之間關係;負責實施勞動爭議仲裁員、仲裁庭制度;開展與勞動爭議相關的勞動保障法律諮詢服務工作;負責勞動契約管理和鑑證工作,指導企業協商訂立集體契約。
7、工傷股: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傷保險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受理轄區內企業參保和未參保員工的工傷認定申請,對傷亡事故進行調查取證並作出認定結論;受理轄區內工傷或患職業病職工的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協助組織赴現場工傷案件調查取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