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誰作嫁?

為誰作嫁?

《為誰作嫁?》是2008年大風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夏小林。

內容介紹

【內容簡介】

在中國30年的改革、開放中,圍繞著國家和市場關係的總綱,右、中、左一起上,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政策性爭論。

在新古典經濟學中,解決中國問題的普世方案早已是一氣呵成的。在「帝國經濟學」面前,實踐的歷史「終結」之前,經濟學的歷史早已經「終結」了,— 這是夢。

全球化經過新古典主義各流派無休止的洗禮,再次宣示了兩個亦事亦理的東西:為什麼人服務是經濟學的大本大源;「市場經濟加劇不公平」。中國要警惕新古典的「改革陷阱」。

本書特色

著名經濟學家劉國光作序,這是一本針對性強、主要是在論辯中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的書。它涉及經濟理論和歷史,但主要在政策層面研究了一些重要的具體問題,並有建議。

書中討論的問題集中在2004~2007年間,這正是中國經濟學界,乃至整個思想界就改革、開放問題進行廣泛討論的時期,左、中、右的各種觀點層出不窮,涉及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等方方面面。大眾也踴躍參與。目前這一現象仍然在新形勢下擴展和延伸。

在各種觀點交織碰撞的背景下看此書,它確實提出了一些可供人們開闊思路的問題。

第一部分 經濟學和市場:為什麼人服務

第一章 為什麼人服務是經濟學的大本大源

1.1 古典學派等:鮮明的價值取向

1.2 西尼爾巴斯夏:虛假的「中立論」

1.3 奧地利芝加哥學派:偽「自由」式微

1.4 為什麼人服務是經濟學的大本大源

第二章 「市場經濟加劇不公平」

2.1 什麼是市場經濟「到位」?

2.2 市場理論中的公平解決方案

2.3 薩繆爾森「與時俱進」和「勝者通吃」

2.4 「尋底競爭」:大象闖入瓷器店

2.5 結合現實問題的評論

第二部分 所有制結構改革:公有制是主體

第三章 所有制結構調整:政策框架和爭議

3.1 全球回頭浪:新自由主義黯然失色

3.2 競爭性國企全退等於自殺

3.3 「非公經濟36條」不在憲法框架之內?

3.4 公共領域「醫改」:丟失目標和規矩?

3.5 地區「改革」:「全面放開股許可權制」

第四章 在憲法框架內完善非公有制經濟政策

4.1 五項前提性原則

4.2 產業政策是主槓桿

4.3 加快完善社會政策

第三部分 國資:公平和發展的財富基礎

第五章 科學確定國資的退讓底線

5.1 有缺陷的國資轉讓、減持比例底線

5.2 國資「重要領域」的關鍵標準:公平和發展

5.3 「靚女先嫁」反證:國企無效率是偽命題

5.4 假定私有化來了:兩極分化、國將不國

5.5 四點政策性建議

第四部分 事業單位改革:增強公共服務

第六章 制度安排失范與改革目標含混

6.1 聘用制:「無法可依」及制度性後果

6.2 直面改革設計缺損:總方案和法制在哪裡?

6.3 六點政策性建議

第五部分 初次分配領域:完善勞資協調機制

第七章 浙江調查:私營部門勞資關係

7.1 「GDP」和就業增長:非公經濟為主

7.2 增長背後:僱主「主導」和勞資糾紛

7.3 勞資關係各方主體的目標和行為

7.4 勞資關係調整機制

7.5 國際比較和評論

7.6 政策性建議和巨觀展望

第八章 中國:就業結構、勞資關係和收入分配

8.1 就業結構:非國有單位為主,底線在哪裡?

8.2 勞資人員比例:9比1

8.3 勞動權益狀況差:凸顯勞資協調機制發育滯後

8.4 「強資弱勞」:瓦解改革,動搖國本

8.5 勞資協調機制「欠賬」多:時不我待

8.6 制定彌補制度缺失的日程表

第九章 企業社會責任和最低工資

9.1 社會責任是要為利益攸關者負責

9.2 「柴契爾陷阱」和「光說不練」

9.3 斯蒂格利茨提醒:經濟學人要擴大眼界

第六部分 理論質疑:「四位一體」公式

第十章 私權、市場、代議制和公共服務的局限

10.1 全球和各類國家兩極分化加劇

10.2 中產階級:「社會穩定器」不穩定

10.3 已開發國家貧富分化加劇的政策性含義

10.4 轉軌國家基尼係數高攀的政策性含義

10.5 馬克思、新古典和改革

10.6 社會主義日程表:增強公共服務及基礎

專欄:

專欄~1 「實證經濟學」獨木難成林

專欄~2 新古典教條的「改革導向」

專欄~3 壟斷行業改革的「美國式思維」

專欄~4 克隆北歐模式?

專欄~5 阿馬蒂亞‧森:中國醫改效果不如印度

專欄~6 溫習三民主義:國有和「民營化」的取捨

專欄~7 謹防外資的產業「斬首計畫」

專欄~8 巨觀調控中的新博弈

專欄~9 統計局的所有制結構預測:「主體」顛覆了?

專欄~10 羅斯福新政:放開罷工和建設三方協調機制

專欄~11 西方經濟學家擔憂:自由市場促使收入分配逆轉

附錄:

附錄~1 評論「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

附錄~2 改制大躍進急剎車,東北重估國企價值

附錄~3 國資調整《指導意見》不能突破中央規定

附錄~4 《經濟理論和經濟體制改革座談會紀要》節選

附錄~5 「事業單位勞動者訂契約納入勞動契約法調整範圍」及後話

引用及參考書目

作者介紹

1985年進國家體改委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所工作。現任國家發改委巨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國民經濟研究所特邀研究員,國家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集體協商委員會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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