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罍子是流行於合肥的一種飲酒方式。“罍”是我們祖先盛酒的青銅器。安徽地區的酒文化,使得‘罍’文化有了生長的土壤,後來逐漸形成了合肥人炸罍子的風俗習慣。
談起“罍”在安徽地區的流傳和使用,就不得不提到一種與其相配的東西——酒。有記載,酒是安徽人發明。大禹(安徽蚌埠懷遠人)讓女官儀狄用稻米釀造出了米酒(酒醪l o),並預言“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大禹的後代——夏王杜康(也叫太康),用高粱釀造出秫(shú)酒。
炸罍子是指一飲而盡,說明合肥人熱情好客,招待客人,從不吝嗇美酒好菜。合肥人敬酒用“罍”,表達主人對客人的尊重和歡迎。即使初次見面的朋友,通過炸罍子的方式很快能夠增進感情。唐朝詩仙李白就曾在詩歌中寫道:“何如月下傾金罍”。意思就是說追逐名利,哪裡比得上在月光下炸罍子乾杯暢快。
炸罍子不僅體現合肥人熱情好客,而且這也是一種合肥人解決矛盾紛爭的方法。據說,在南北朝時期(公元555年),北齊和南朝梁在巢湖流域展開拉鋸戰,天長日久後,雙方將士都思和厭戰、兩國百姓都苦不堪言。於是北齊和南朝梁在巢湖流域“罍酒罷兵”,雙方將士炸罍子後劃地和談,結束戰爭。和州(今天的和縣)因為炸罍子換來了和平而得名。合肥人發生不愉快或者糾紛時,喜歡以炸罍子“化干戈為玉帛”,雙方在酒桌上握手言和。同時,炸罍子體現合肥人性格實在、重感情,雙手舉罍互相撞擊時,聲音渾厚、酒花四濺、感情交融、開懷暢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