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發生重大生產異常狀況及有災害發生時,能即時恢復生產,使公司之損失降至最低,並能及時與客戶及其他利害相關者溝通,以達成及時交貨予客戶,以滿足客戶之需求.
2.適用範圍:
確保產品生命周期之重建與服務範圍的工作及客戶端.
3.權責:
3.1業務部
3.1.1必要時,聯絡客戶請其延展交期;
3.1.2若客戶檔案丟失/損壞時,需即時請客戶再給一份完整之相關客戶檔案;
3.2各相關部門
3.2.1需即時清點損壞/丟失之檔案,並及時將損壞/丟失之檔案補齊;
3.2.2需即時清點損壞之儀器/設備,並及時進行修復,包括聯絡供應商修復;
3.2.3及時購入新設備或零配件;
3.2.4儀器/設備程式軟體之備份/更新;
3.2.5平時需訓練每個人有多技能之能力,以備不時之需;
3.2.6 須建立關鍵設備關鍵零件庫存;
3.3資材部
3.3.1需即時採購損壞之原物料/半成品;
3.3.2必要時,將現有自製材料委外廠商加工;
3.3.3平時須開發成品/原物料/半成品之第二供應商或部分材料(如衝壓、注塑)加工廠商;
3.4製造單位(含組裝部,衝壓部,成形部,模具製造部)
3.4.1需即時調配人力與設備,及時恢復生產正常進行;
3.4.2新進人員或借調人員之工作技能訓練;
3.5行政部
3.5.1與罷工人員做協商,促其早日停止罷工,投入生產;
3.5.2與鄰里協商,請其撤銷抗爭圍廠之行為;
3.5.3平時須做好與鄰里/員工之雙向溝通;
3.5.4擬定各種災禍之緊急應變計畫;
3.5.5日常即時做好各種防災演練,添購 /點檢各種相關器材,將災害發生性及損失降至最低;
協助修整損壞之廠房建物;
3.5.6協助修整損壞之儀器/設備等;
3.5.7協助修整管制環境等;
3.6 品保部
3.6.1協力儀器部份之校正確認;
3.6.2協助損害儀器之修整與調整;
3.7工程/研發/模設部
3.7.1對相關對提供技術支援;
3.8 資訊室
3.8.1 建立有效資料備份;
3.8.2資訊系統(如:ERP系統,DMP系統)修復與維護;
3.8.3 損壞電腦修復;
3.8.4補發相關位損壞檔案及發放相關單位需要的臨時性檔案;
3.9 總經理
3.9.1 組織成立災害恢復小組。
3.9.2協調公司或外部資源,進行災後恢復生產工作。
3.9.3 指導緊急事件計畫及回復行動。
3.9.4主導檢討會議以建立一防止再發及改進計畫。
4.定義:
無
5.作業內容:
5.1將可能發生之各種重大生產異常狀況,其恢復生產之方式說明如下:
5.1.1人員部份發生重大異常:若因人員發生大規模之罷工/疾病/交通堵塞等時,或其他原因,如發生火災/颱風/地震/爆炸等天災人禍原因,造成人員大規模無法出勤(非儀器/設備/物料等之損壞),使得生產單位因無人員而無法稼動時;
(1) 製造單位主管應協商借調其他單位之人員,投入生產,以期早日恢復生產;
(2) 借調之人員,需有相似之工作技能,並需先做基本之工作技能訓練後,再投入生產行列,以確保生產之品質.尤其重要工站,需特別注意.
(3) 人員小規模之無法出勤狀況,由單位內部人員調整,但重要工站需有同樣之工作技能人員執行;
(4) 若因人員罷工,人事單位 /部門主管需與罷工人員做好協商,促其早日停止罷工,投入生產;
(5) 若上述皆無法及時達成交貨,業務應與客戶聯絡,請客戶延展交期;
(6) 若客戶無法延展交期,必要時採購將自製件工單轉發至供應商進行生產;
(7) 採購平時須開發成品/原物料/半成品之第二供應商分材料(如衝壓、注塑)加工廠商;並建立良好的關係,以備不時之需;
(8) 需訓練每個人有多技能之能力,以備不時之需;
(9) 人事單位/部門主管平時需做好與員工之雙向溝通,以降低人員罷工可能性;
5.1.2儀器/設備部份發生重大異常:若因天災人禍,造成儀器/設備損壞時(如流水線、注塑機,衝壓機…等設備故障),造成生產單位因無設備/儀器而無法稼動時:
(1) 製造主管應積極協調維修設備 /儀器投入生產,以期早日恢復生產;如有必要,需及時聯絡供應商來廠進行修理;如有無法修復或缺少零配件,及時申請購買;
(2) 總務單位應參與維修設備/儀器,以期早日恢復生產;
(3) 修整後之檢驗儀器需經公司校驗合格後,方能投入生產或檢測用.
(4) 新採購/修整後之設備需經公司調校後,方可投入生產,此部份得以初件檢查確認之.
(5) 若無法及時新採購到儀器/設備或及時維修好儀器/設備時,處理方式同 4.1.1 (5)~(7).
(6) 需做好日常儀器/設備之維修保養工作;
(7) 需建立儀器/設備關鍵設備零配件或在周邊地區難以及時購得零配件的庫存;
5.1.3原物料/半成品/成品部份發生重大異常:若因天災人禍,造成原物料/半成品/成品損壞,導致
成品無法及時出貨,或環境管理物質管制失當,發生不符合之事件,而造成供貨中斷時:
(1) 製造主管、品保部應立即調查損壞部份之數量,並對其進行管制及隔離,即時轉採購單位購入物料/半成品,以期早日恢復生產,滿足客戶交期;
(2) 若無法及時在現有供應商採購到所需之原物料/半成品,可與集團內部公司協商,調購需要的材料;若客戶有指定之供應商供貨,或客戶有指定生產之廠區要求,需知會客戶並得到客戶認可,方可執行轉移,以符合客戶訂單之品質 /數量/交期等各項要求.
(3) 如供應商為海外廠商,可從該公司在周邊地區設立的分公司調購所需的材料;
(4) 資材採購及倉庫,建立適當的安全庫存量放於公司內或供應商,以備急需;
(5) 生管單位應建立半成品/成品之安全庫存量,物流單位可調用庫存儲備產品立即出貨以滿足客戶交期.
(6) 環境管理物質管控若因檢測儀器失效,內部無法檢測時,可將產品送交客戶認可之實驗室進行檢測;若環境管理物質檢測超標,品保單位需及時通知客戶,並與客戶溝通對不良產品進行隔
離,暫停使用或出貨;
(7) 如發生環境管理物質超標,依<<環境關聯物質異常管制程式>>處理.
5.1.4製造/檢測條件部份發生之重大異常:若因天災人禍,造成單位元內之相關工程檔損壞或損失,
造成生產線設備無法稼動,或檢測設備無法操作,人員無規範可循時 :
(1) 製造單位需立即請各單位將相關書面資料補齊,若是屬程式軟體等,則用備用程式軟體,重新安裝程式軟體,以期早日恢復生產.
(2) 若是該損失檔案,屬於客戶檔案,業務需請客戶即時再補發一份相關資料.
(3) 若是連備份之程式軟體亦喪失,立即聯絡儀器/設備供應商前來協助處理.
(4) 若上述動作無法及時完成,處理方式同 4.1.1 (5)~(7).
(5)各相關單位,則需做好各種設備 /儀器之程式軟體備份及更新動作,並需注意電腦病毒防治之
相關作業。
(6) 應建立儀器/設備供應商之緊急聯絡管道,並定期確認之.
5.1.5環境部份發生重大異常:若因天災人禍,造成單位所屬之建築物損壞,且影響到產品之生產品
質,如空調/廠房/排風設備異常…等時
(1) 行政部立即投入修整建築物損壞及環境管制損壞等部分,以期早日恢復生產;
(2) 若無法順利借得所需之場所或及時維修好廠房建築物/管制環境時,處理方式4.1.1 (5)~(7).
(3) 行政部需擬定各種防災應變計畫,並做好各種防災演練,亦需添購 /點檢各種相關器材,將災害發生性及損失降至最低;
(4) 行政部需建立維修公司名單,以備不時之需;
5.1.6 公共設施發生重大異常: 若因天災人禍、當地政府部門調控或公共設施維修,造成電氣設施
無法正常運作,導致生產線設備/儀器無法稼動時.
(1) 使用備用發電機,起動並保持使用關聯附屬設施(如空壓機、冷卻機)。
(2) 使用公司內部水井,進行供水;
(3) 平時須確實實施相關附屬設施(如發電機、空壓機、冰水主機 )之維護保養作業工作;
5.1.7 因鄰里抗爭圍廠而發生之重大異常:因鄰里抗爭圍廠,導致人員/設備/儀器/原物料/半成品
無法入廠,成品無法順利出貨時;
(1) 行政部需即時與鄰里協商,請其撤銷抗爭之行為;
(2) 若無法及時疏通鄰里之抗爭,處置方式同 4.1.5~4.1.7;
(3) 平時須做好與鄰里之溝通,以期降低鄰里抗爭之可能性;
5.1.8 如資訊系統發生異常時,依<<系統災難復原計畫管理程式>> 執行.
5.1.9 重大之生產異常發生時,立即呈報當地最高主管,由其召開會議,擬出生產回復應變計畫;
5.2 災害處理方式:
5.2.1發生在客戶端之災害
(1) 由業務、品保等相關單位應立即前往解決;如需要技術或人力支援,可與相關單位協調解決. (2) 現場若無法即時解決,業務、品保/品管等單位應立即與客戶協商確定解決之時間,並將損壞
之產品帶回公司,由品保部門召集相關單位(必要時,總經理需參與協調與解決)討論解決方案,所提出的矯正或預防措施;
5.2.2 發生在廠內之災害
(1) 資材、製造等單位需即時協調處理方式;
(2) 若影響到客戶時,業務單位須立即與客戶協商交期;
(3) 開發、品保或製造等單位確認是否有其他危害影響產生,並將過程與確認記錄填寫在品質異
常處理單據上.
5.2.3發生在供應商之災害
(1) 若因發生災害之影響到公司或客戶之供應鏈時,採購單位須立即聯絡生管、倉庫、業務等單
位,確認供應鏈之影響程度.若有影響,採購需依客戶或組織之需求積極尋找合格供應商提供適當數量之零組件、半成品或經客戶認可之成品外包廠商.
(2) 資材部應各種材料應選擇至少兩家供應商,以備急需.
6.參考檔案
6.1 緊急應變控制程式(TA-QP-1402)
6.2 系統災難復原計畫管理程式 (TG-QP-7101)
6.3 環境關聯物質異常管制程式 (TQ-QP-1501)
7.表單:無
8.附屬檔案:
8.1 附屬檔案一:災害恢復組織架構
總指揮 |
副總指揮 |
溝通小組織 |
現場及災難 處理小組 |
設備搶 救小組 |
緊急應 變小組 |
行政部 |
現場指揮 |
8.2 附屬檔案二: 災害組織權責
功 能 | 負 責 人 | 工 作 分 配 |
總指揮官 | 總經理 | 1.指導緊急事件計畫及回復行動。 2.主導檢討會議以建立一防止再發及改進計畫。 3. 組織成立災害恢復小組。 4.協調公司或外部資源,進行災後恢復生產工作。 |
副總指揮官 | 行政部主管 | 1.協助總指揮官召開檢討會議。 2.意外事件審查。 3.受災區域審查。 |
現場指揮官 | 製造部主管 | 1.做出意外事故報告及財物損失報告。 2.列出恢復計畫之項目。 3.指揮受災現場及災害處理組織一起清理現場。 4.指揮災害現場之恢復行動。 5.指揮及準備開始生產和試產。 6.救出未被損毀的設備。 7.防護措施之財務分析及評估計畫。 |
現場災害處理小組 | 各部門主管 | 1.清理災害現場。 2.執行恢復行動。 3.在生產恢復前試車。 |
溝通小組 | 業務 行政部 資材 | 1.協助清理災害現場及執行相關的恢復工作。 2.政府機關溝通 3.客戶溝通 4.供應商溝通 |
設備搶救 小組 | 行政部及設備維修人員 | 1.檢查水源/電力之品質及供應系統。 2.全面準備重新生產流程。 3.清點所有災害恢復所需設備、材料及工具。 4.協助現場災害處理小組在預定的時間內完成恢復。 |
災害搶救 小組 | 依緊急應 變小組 | 1.依緊急應變之任務編組完成任務。 2.檢查消防設備。 |
行政部 | 行政部主管 | 1.完成缺失報告。 2.檢討與分析意外,並協助實行防止再發及改進計畫。 3.廠外污染事件發生時,相關組織應理清意外原因。 4.撰寫正式災害報告。 5.外部政府機關溝通及賠償事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