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貫徹實施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領導分工

張軍山: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負責公務員隊伍建設。

分管:公務員管理科。

厲冠軍: 局黨組書記

負責黨建、政治思想、老幹部、機關作風及軟環境建設、服務視窗管理、信息宣傳和扶貧。

分管:辦公室。

謝兵: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就業創業、職業技能培訓、失業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

分管:就業促進科、人力資源市場科、就業管理處、農保處、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葛邦才: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勞動保障監察及仲裁、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設、企業養老保險、勞動關係、基金監管、安全生產,局機關工作經費審批和事業單位經費審核。

分管:社會保險科、規劃統計與基金監督科、勞動關係科、勞動監察和仲裁科、監察大隊、仲裁院、勞動保險管理處、征繳中心、信息中心。

吳征宇: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醫療保險、離休幹部醫療保障、招商引資,協助局長做好公務員隊伍建設。

分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醫療保險管理處,離休幹部醫療管理處。

劉景明: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機關黨建、綜治和平安建設、法治建設、紀檢監察、信訪穩定、軍轉安置和困難企業軍轉乾解困、機關事業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資。

分管:工資福利科、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科、機關事業保險管理處。

平淑娟:局黨組成員、人才中心主任

負責人才引進服務、人事檔案、計畫生育、婦女兒童工作。

分管:人才中心、人事檔案室。

內設機構

1、局辦公室職責

協助局領導對局機關政務、業務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檔案、信息、安全、保密和後勤等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政務公開、信訪和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督查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2、工資福利科

根據國家、省、市工資政策,研究擬定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津貼、福利的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及委託代管的部省屬駐灌單位的工資、津貼和福利工作;根據國家、省、市規定,組織實施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的審批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高級專家延期退休的申報工作。

3、規劃統計與基金監督科

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統計管理和綜合分析工作,對外發布統計數據;組織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全縣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本局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擬訂全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內部審計;依法監督全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並組織查處違規、違紀案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擬定應對預案;負責編制部門預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承擔縣社會保障基金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4、就業促進科

擬訂全縣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縣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和促進創業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全縣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擬訂全縣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擬訂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本縣就業管理政策;擬訂全縣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全縣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全縣失業預警制度;擬訂全縣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承擔縣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5、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擬訂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負責職稱綜合管理工作;擬定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政策、規劃、標準;依法審查、認定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機構並指導和開展培訓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負責各種職稱、職業資格考試人員資格審核;承擔縣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擬定全縣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政策和規劃,負責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培養、管理和服務工作;擬定博士後工作政策、規劃,負責博士後工作站、高校畢業生和留學人員創業園的申報和服務工作;負責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的申報、審核等工作;擬定全縣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政策、規劃,負責引進國外智力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6、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或備案事宜;擬訂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獎勵、懲戒及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單位用人需求計畫;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工作;承擔全縣事業單位面試考官庫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工作。

7、公務員管理科

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公務員職位分類、非領導職務設定、考試錄用、聘用、登記、考核、獎勵、紀律、懲戒、調任轉任、競爭上崗、公開選拔、輪崗、交流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等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公務員培訓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貫徹落實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的政策規定;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政府獎勵表彰制度,審核以縣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和以縣政府名義獎勵表彰人選;負責承辦以縣政府名義向縣人大提請人員任免議案和縣政府管理人員按法律程式的行政任免手續;承辦公務員榮譽稱號的授予、表彰事宜;參與勞動模範的評選和管理工作;負責股以下幹部出國(境)政審工作。

8、勞動關係科

擬訂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擬訂全縣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擬定企業接受政策性安置人員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勞動標準工作;擬訂全縣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企業經濟性裁員審核備案工作;承擔縣勞動關係協調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9、社會保險科

擬訂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政策,擬訂全縣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負責全縣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擬訂全縣養老保險費率方案;統籌擬訂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費率調整辦法和基金征繳管理政策;擬定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認定工作;承擔縣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全縣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擬定工傷保險費率調整辦法;擬定工傷保險基金征繳管理政策、待遇項目和支付標準;組織工傷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認定工作;承擔全縣工傷認定工作,承擔縣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擬訂全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和標準;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全縣農村社會保險基金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管理辦法;擬訂全縣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

10 、勞動監察和仲裁科

統籌擬訂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指導開展全縣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指導並組織處理全縣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勞動契約的鑑定工作;承擔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依法行政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行政權力的梳理、審核工作;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綜合調研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協調專家諮詢工作;承擔本局新聞發布等工作;擬訂全縣勞動監察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查處全縣重大案件;指導全縣勞動監察工作;協調全縣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負責局機關的平安綜治、法制工作;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承擔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11、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科

擬訂全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培訓政策;貫徹執行國家下達的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在灌部、省屬單位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承擔中央和省市關於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方針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承擔全縣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的具體工作。

12、人才中心 。

(1)負責全縣人才資源規劃、預測和流動開發工作。

(2)受政府人事部門委託,行使人才流動部分管理職能。研究制定人才流動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辦理企事業單位人員的調配和流動手續,承擔聘用幹部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負責區域性人才交流活動的審批工作。

(3)規範和管理全縣人才市場。提供日常中介服務,組織人才交流會、洽談會,審批人才招聘廣告。審核人才中介機構申辦資格,對非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中介機構開展業務情況依法進行管理、指導、協調、監督。

(4)開展人事代理業務。受用人單位和個人委託,代管和接轉人事關係、人事檔案,提供檔案工資調整、戶籍掛靠、職稱申報、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代收代繳等服務。

(5)負責各類畢業生就業工作。根據上級政策規定,研究制定各類畢業生就業意見,並組織實施;為畢業生提供就業諮詢;承辦畢業生就業手續。

(6)負責人事人才信息服務工作。開展全縣人才信息網路規劃、建設和管理。

(7)負責各類人才培訓工作。根據市場需求,對各類人才開展考前、崗前培訓、專業培訓、更新知識培訓、學歷培訓等。

(8)承辦灌雲縣人社局授權的其它人事人才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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