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縣教育局

瀘縣教育局

瀘縣教育局是瀘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教育事業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符合本縣實際的具體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和指導全縣教育改革。編制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協調教育規劃和計畫的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縣的基礎教育、學前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負責學校布局結構的調整,指導教育教學改革和學校、學科建設。負責制定全縣教育教學質量的督導和評估工作。

(四)統籌管理確定後的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含幼稚園)和直屬事業單位的經費(含教育事業費,教育基建投資)確定後,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監測全縣貫徹教育經費政策的執行和使用情況。歸口管理國外對我縣教育的援助、貸款。制定全縣的招生、教育基建投資計畫和教育經費預算計畫。負責全縣的教育統計和教育經費的內部審計;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學校及直屬事業單位的教育國有資產。

(五)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規劃並指導學校教職工隊伍建設。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和校長培訓工作。指導全縣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和程式考核、任免有關單位和學校的領導幹部。依法認定教師資格,負責中國小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和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六)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和直接管理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

(七)負責全縣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和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科技教育、電化教育和教育裝備工作。

(八)統籌管理全縣的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管理指導全縣職工教育及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九)承擔國家、省、市交辦的教學研究項目和實驗課題,並在縣內學校組織實施、推廣。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十)管理全縣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指導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教育社團工作。管理勤工儉學工作。

(十一)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履行廉政建設職責,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明晰職權,防控廉政風險,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推進廉政建設的標準化、規範化和制度化。

(十三)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瀘縣教育局設10個內設機構:

( 一)行政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檔案的運轉和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保密、檔案、愛衛、計生工作;負責教育宣傳、信息和目標管理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機關的財產管理;指導教育系統文書檔案工作;牽頭編纂教育年鑑;組織指導全縣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縣教育學會日常工作。

( 二)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黨委和機關黨委日常事務工作;負責縣直屬學校、事業單位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教職工政治思想工作;協助縣委組織部做好直屬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縣管幹部的選拔考察工作;負責教育局機關、直屬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局管幹部的選拔考察工作;負責縣管、局管幹部的年度述職考核工作;負責教育局團委工作,指導直屬學校共青團工作;指導全縣學校關工委工作,配合縣教科文衛工會做好教育系統工會工作、婦委會工作。

( 三)基礎教育股

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指導全縣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成果;研究基礎教育管理改革;制訂基礎教育評估標準和有關教學的基本實施意見;負責中國小教材征訂的審定工作和科技工作;參與中國小師資、校長隊伍的建設和培訓工作;負責中國小德育工作;負責全縣普通高中學生會考、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義務教育招生工作,負責全縣高中招生工作;指導我縣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學校的業務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的教育教學業務工作;負責管理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全縣學校業餘體育訓練、藝術活動及體育競賽、科技教育,指導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縣語言文字研究、改革和推廣國語工作,組織實施語言文字規範化並監督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交辦的具體工作。

(四)成人職業教育股(行政審批股)

統籌管理全縣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擬定全縣職業教育發展規劃及學科專業建設,指導全縣職業教育的改革和發展,擬定全縣職業教育評估標準和指導性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及實訓基地建設;參與職教師資隊伍建設;指導中職畢業生就業工作;協助學生資助中心做好中職學生資助工作;指導我縣社會力量舉辦的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業務工作;指導全縣農村文化技術培訓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城市與農村教育綜合改革;管理、協調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負責管理教育社會團體;承擔有關行政審批工作。

( 五)人事師培股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工資及機構編制工作,指導全縣學校的人事、工資及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指導;統籌規劃、指導和組織全縣中國小校長培訓工作;指導學校人事管理體制與分配製度改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縣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崗位設定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並直接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縣教師人事檔案管理和人事統計報表;負責指導全縣教師教育;規劃、指導、組織實施全縣中國小、幼稚園師資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擬定全縣中國小、幼稚園師資學歷達標規劃並組織實施。

( 六)計畫財務股

負責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學校布局、結構的調整;編制全縣學校、直屬事業單位的專項經費計畫;指導、協調全縣學校、直屬事業單位教育基建工作;協助財政部門管理教育經費;與財政部門協商擬定籌集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投資和有關教育經費管理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教育經費和基本建設情況的統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配合辦公室管理局屬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工作;負責組織對學校危房的檢查、鑑定、改建和自然災害造成校舍安全問題;負責學生資助工作;指導學校的後勤管理工作和綠化、美化工作。

( 七)監察審計股(局紀委與其合署辦公)

負責監督檢查局機關公務員以及縣教育局任命幹部的違法違紀活動;負責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和查辦有關違法違紀案件;負責全校學校、直屬事業單位黨員及黨員領導幹部的紀律檢查及獎懲工作;開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審計全縣的教育經費;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經費內審,監督檢查教育經費的投入、管理、使用情況;配合相關部門監督檢查學校基本建設和大宗物資採購以及產權轉讓的招投標。

(八)安全信訪管理股(縣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執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制定學校安全管理規定、制度、方案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學校安全工作;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培訓和考核;負責協調有關股室對學校安全管理及事故處置和相關責任人的調查處理;負責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及教育系統綜治工作;負責信訪、綜治、維穩、禁毒工作;會同相關股室開展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縣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9+3”辦公室

負責協調全縣“9+3”常規工作;負責匯總全縣“9+3”學校各種資料,並向市教育局“9+3”辦公室報送;指導“9+3”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定期向縣“9+3”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報告全縣“9+3”相關工作;按照省教廳和市教育局的要求,組織“9+3”學校開展專題活動;完成其他相關任務。

(十)教育督導室

組織對鎮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監測教育發展狀況;負責對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保證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和教育目標的實施;根據縣政府和縣教育局的授權,對其他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負責全縣教育發展和改革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負責教育體制、辦學體制的研究、試點、總結推廣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工作,辦理綜合性的行政執法案件;審核各業務股室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依法處理教師和學生的申訴請求。

其他事項

(一)瀘縣大中專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為瀘縣教育局內設機構,掛瀘縣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負責全縣大學、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非學歷考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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