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濰城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區政府綜合監督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履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的行政機構,也是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正科級規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一)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全區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擬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制定工礦(以下均指非煤礦山)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制度,研究擬定工礦商貿安全生產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區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三)負責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四)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全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六)負責監督管理區屬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八)擬定全區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九)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經營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十)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徐述斌:主持局全面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和財務工作。陳優俊:負責局機關黨支部工作及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李建祥:主持魯東物流中心安全生產監管辦公室全面工作及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王 紅:主持人民商城安全生產監管辦公室全面工作及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汪洋:負責工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監管和標準化工作,分管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及標準化建設工作以及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分管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管和標準化建設工作以及全區安全生產統計工作,分管職業健康及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分管行政執法、政策法規工作,具體分管安監大隊。
曾昭明:負責與區維穩辦聯繫工作,分管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及標準化建設工作和行政審批大廳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對安全評價、安全教育培訓中介機構的監管工作。具體分管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