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完善金融監管的部署要求

為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完善金融監管的部署要求,根據省政府統一部署,市委、市政府決定,2013年12月10日,市金融辦加掛“濰坊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牌子,主要負責地方金融機構、地方金融市場和其他新型金融組織、金融業態的監管工作,同時負責指導和監督縣(市、區)地方金融監管部門開展工作。
為促進金融業發展,維護區域金融穩定,我省日前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均單獨設定金融工作辦公室,掛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牌子,按照“屬地管理、權責統一”的原則,加強地方政府金融監管能力建設,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推動地方金融工作職能由當前以服務協調為主,加快向服務和監管並重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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