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為縣政府直屬正局級推公事業單位,主管全縣機關後勤事務管理及全縣性重大政務活動的接待、會務承辦工作。 (七)負責制定全縣公務車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編制計畫、核定、配備、審批工作;完成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公務車管理工作。 (九)協助、指導縣直部門、鎮街做好政務接待、會務等機關後勤事務管理工作。

簡介

潼南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由中共潼南縣委、潼南縣人民政府於2001年8月批准成立。為縣政府直屬正局級推公事業單位,主管全縣機關後勤事務管理及全縣性重大政務活動的接待、會務承辦工作。內設7科:綜合科、節能科、安保科、接待科、會務科、後勤科、民眾工作科。現有在編幹部職工17名,黨組書記、局長曾偉,副局長付元江、陳霞,紀檢組長賴倫。我們的理念是:服務潼南大發展 展示接待新形象!
辦公地址:潼南縣興潼大道108號接待中心2號樓4樓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研究和擬訂並組織實施機關事務管理和政務接待的具體政策、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和擬定並組織實施縣級機關後勤體制改革的政策和辦法。
(二)負責副省部級以上領導,各區、市、縣四大班子主要領導,各區、市、縣黨政代表團,市委、市政府綜合考察調研工作組,縣委、縣政府主辦的重大活動以及其他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接待工作領導審批的重要來賓來潼的政務接待工作,協助指導縣直部門、鎮鄉街的政務接待工作。
(三)負責縣四大班子研究決定的大型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其他經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審查批准由縣財政負擔經費的會議的會務工作。
(四)根據授權管理行政中心、接待中心大樓及四大班子其他公房,負責維護其固定資產、設施設備。
(五)按照政府採購制度和實施細則,負責辦理縣四大班子固定資產、物資採購等納入政府採購範疇的採購事務。
(六)管理潼南縣接待中心,指導其搞好縣級機關職工後勤服務保障和接待服務工作,管理縣政府招待所及縣政府駐渝辦事處的國有資產,負責協調、指導兩其經營活動,領導其黨建和群團工作。
(七)負責制定全縣公務車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編制計畫、核定、配備、審批工作;完成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公務車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規劃及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縣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指導、協調、監督鎮街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九)協助、指導縣直部門、鎮街做好政務接待、會務等機關後勤事務管理工作。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