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和經濟運行調度、發改、財政、統計、稅務、保險、法制、司法、信訪、人防(交通戰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民武裝、應急管理、外事、僑務、保密、政務服務、民意調查等方面的工作。協助縣長分管監察、審計、機構編制方面的工作。包保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分管聯繫單位的信訪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分管縣政府辦(含外事僑務辦、國教辦、應急辦、人防辦、機關事務管理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統計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縣民意調查中心、縣監察局(縣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縣審計局、縣政府法制辦、縣司法局、縣信訪局、縣厚豐擔保有限公司、縣豐厚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等單位。 聯繫縣委黨校(縣行政學校、縣職教中心)、縣人武部、縣法院、縣檢察院、縣總工會、縣國家保密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公積金管理中心、縣工商聯、縣保險機構等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