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談生

《漢談生》出自東晉乾寶的志怪小說集《搜神記》卷十六。本篇以談生與睢陽王女冥婚失敗,以及被睢陽王拷問認婿的故事,反映了人們對理想婚姻的嚮往。文中塑造的睢陽王女的形象,情感真摯,富有人情味,為人們理想中的淑女形象。

原文

漢談生者,年四十,無婦,常感激 讀《詩經》。夜半,有女子年可十五六,姿顏服飾,天下無雙,來就生,為夫婦。之 言曰:“我與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三年之後,方可照耳。”與為夫婦。生一兒,已二歲。不能忍,夜伺其寢後,盜 照視之。其腰以上,生肉如人,腰以下,但有枯骨。婦覺,遂言曰:“君負我。我垂生 矣,但忍一歲而竟相照也?”生辭謝,涕泣不可復止,云:“與君雖大義永離,然顧念我兒。若貧不能自偕活者,暫隨我去,方遺君物 。”生隨之去,入華堂室宇,器物不凡。以一珠袍與之,曰:“可以自給。”裂取生衣裾,留之而去。後生持袍詣市,睢陽 王家買之,得錢千萬。王識之曰:“是我女袍,那得在市?此必發冢。”乃取拷之。生具以實對,王猶不信。乃視女冢,冢完如故。發視之,棺蓋下果得衣裾。呼其兒視,正類王女。王乃信之。即召談生,復賜遺之,以為女婿。表其兒為郎中。

注釋

1、感激:感奮動情。

2、之:汪紹楹謂明抄本《太平廣記》作“乃”,是。

3、盜:偷偷地。

4、垂生:快要復活。

5、若:你。自偕活:自己帶著孩子活下去。方遺:打算贈送。

6、睢陽:今河南商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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