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異文字典

基本信息

作 者 :陳 金 長 (筆名 陳荊長)
著 叢 書 名:漢語異文字典
出 版 社 :廈門大學出版社

出 版 時 間 :2010-11-01
(2010年11月第一次印刷)
印 張:21
頁 數:656
裝 幀:平裝
開 本:889 X 1194 1/32
所 屬 分 類:圖書 > 語言文字 > 字詞典工具書 / 圖書 > 工具書 > 字典詞典

內容簡介

所謂異文,就是通假字和異體字的統稱。如“烏乎”、“於戲”是“嗚呼”的通假字,“跡”、“跡”是“跡”的異體字。通假,也叫“通借”。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來代替本字。嚴格說,與本無其字的假借不同,但習慣上也通稱假借。包括同音通假,如借“公”為“功”、借“駿”為“峻”;又聲通假,如借“祝”為“織”、借“果”為“敢”;疊韻通假,如借“崇”為“終”、借“革”為“勒”,等等。古書多用通假字;今簡化漢字也常常採用,如借“谷”為“谷”、借“吁”為“吁”,等等。

凡例

一、本字典的字頭用大字排印。已簡化的字亦用簡化大字排印,繁體字負載字頭後面,外加圓括弧
二、一個字頭因意義不同而有幾個音的,各在注音前面分別用(一)(二)(三)表明次第。
三、本字典的字音依據國語的語音系統,用漢語拼音字母標音。字頭按同聲同調排在一起,如1頁的"菴"字漢語拼音是 an(第一聲),和它排在一起的同音字有”盦“、”“、”“。
四、有些字頭連注兩個音,第二個音前面加”又讀“;加”舊讀“的,則表示舊來讀法不同。拼音字母標音中,”一“代替省略的音節。
五、字頭的意義不止一項的,分條註解,用(1)(2)(3)等表示義項。一個義項下如再分條,用①②③表示。
六、引文中[ ]里的詞表示原被省略的;( )里的字表示異文。
七、字條後[ ]中的表示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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