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漢壽縣衛生局位於漢壽縣城龍陽鎮小南門茶葉山路30號,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衛生工作的正科級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含母嬰保健)工作規劃、標準、規範和措施,指導全縣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三、制定重大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四、研究醫療機構改革方案,擬訂全縣醫療衛生機構設定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範,貫徹落實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規範服務行為;
五、擬訂全縣醫學科研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醫藥衛生科研攻關,組織推廣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套用;
六、依法監督管理全縣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協調全縣無償獻血工作;
七、實行對衛生服務準入、許可和行為監督;
八、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縣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和職稱評審;
九、依法監督管理全縣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組織實施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
十、管理全縣中醫工作。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
十一、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和自然災害的傷病員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十二、管理和指導全縣血吸蟲病防治工作。
十三、指導全縣愛國衛生和健康教育工作;
十四、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定全縣衛生工作規範性檔案,負責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機要保密、機關內務、行政事務、新聞和宣傳、資產、房產、信息、檔案管理及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二)規劃財務股
研究提出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負責全縣衛生信息統計、年報匯總的管理;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擬定衛生財務管理規範,研究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執行國家衛生裝備標準,對直屬單位的計畫、財務、基建、國有資產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組織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和鄉鎮衛生院法定代表人的離任審計;負責各項全縣性衛生經費的管理。
(三)醫政股
指導醫療機構開展醫療執業活動,擬定醫療機構的發展規劃、管理規劃和服務標準,組織指導分級評審;協同規劃財務搞好區域衛生規劃工作;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從醫許可證制度;實施醫務人員服務規範;對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制定全縣中醫事業發展規劃,貫徹國家制定的中醫方針、政策、法規;管理全縣中醫藥機構及其醫療、教育和科研工作,對城鄉中醫個體開業實施監督;負責祖國醫學的繼承、發掘、管理工作,發展中醫教育事業,培養中醫人才。依法監督管理臨床用血質量。組織協調地方性衛生規章、技術規範、標準的擬定。
(四)疾病控制股
協同規劃財務搞好區域衛生規劃工作;擬定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授權發布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名錄及疫情;組織實施計畫免疫工作。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開展救災防病工作,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監督管理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防治及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監督實施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負責健康相關產品檢驗機構和公共衛生監測、檢驗機構的認證;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研究擬定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規劃和發展標準,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研究城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實施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統籌協調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教育與保健工作。負責衛生行政複議和對衛生執法的監督;負責對全縣衛生執法監督工作的指導協調。
(五)組織人事股
擬定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實施和人員編制的管理;指導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工作;研究制定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群團、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管理、幹部任免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承辦衛生系統在全縣、全市、全省和全國性表彰的推薦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六)科教辦
負責研究擬定衛生科技長遠規劃、年度計畫和重點醫學科技發展規劃;擬定基礎性研究、重大疾病研究、套用研究的措施辦法;組織協調醫學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衛生系統成人教育和繼續教育管理辦法和計畫工作;組織指導人才培訓工作。
(七)愛衛辦
擬定全縣愛國衛生和農村改水改廁工作規劃、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開展創建衛生縣城、衛生鎮、衛生村和創建省、市級文明衛生單位的工作;負責管理全縣除“四害”工作;抓好愛衛組織管理,指導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八)紅十字會辦公室
承辦紅十字會日常工作,其工作範圍為遵循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協助政府動員和組織開展民眾性的衛生救護和社會福利活動;參加公民義務獻血的宣傳、動員、組織和其他有關輸血的工作;開展適應青少年特點的紅十字活動;參與國內救災活動和國際救濟工作;參加國際紅十字運動,加強區域聯繫,積極開展友好合作和經驗、技術交流,完成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血防辦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血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將血防工作納入本地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畫;負責擬定本地血吸蟲病防治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下達年度本地血吸蟲病防治任務計畫,負責防治技術指導,組織防治工作考核;組織開展查螺、滅螺、查病、人畜同步化療、環改滅螺、改水改廁和健康教育工作;組織《湖南省血吸蟲病防治條例》的實施工作;負責血防經費的落實與管理工作;管理血防專業機構設定和隊伍建設,組織血防預防人員的業務技術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