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滁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屬於滁州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是滁州市人民政府主管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的綜合經濟部門。

主要職能

(一)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政策,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社會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
(二)研究提出我市貫徹國家財政金融政策的建議,以及運用投資、財政、信貸、價格、國外貸款、國家儲備等重要經濟手段調控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和協調全市信用體系建設。
(三)擬定全市基礎產業、支柱產業專項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規劃;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化工業發展戰略,研究全市工業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或參與編制能源、交通、通信等行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銜接平衡高技術產業的發展規劃;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研究提出地方投融資的政策建議;編制全市企業債券發行計畫;編制我市國民經濟動員計畫和預案。
(四)研究經濟體制發展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
(五)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的布局;研究提出投資和建設領域重大政策;綜合編制全市財政預算內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畫,安排財政建設性資金、政策性各種專項建設基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安排政府撥款建設項目以及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安排市重點建設項目計畫,按照分工實施對重點項目的管理;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查工作。
(六)研究分析市內外市場供求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制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研究提出重要商品的儲備建議;組織制定全市服務業發展規劃和重點批發市場、重點要素市場發展規劃,指導全市市場體系建立;提出現代化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提出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提出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戰略、政策;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全市國土資源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
(八)研究分析縣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負責開發區的有關工作;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導縣域經濟發展;制定並組織實施扶助貧困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計畫;組織、協調、處理庫區移民安置和經濟開發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市社會事業發展戰略及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制定全市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編制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和商業貸款計畫,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負責國內經濟技術合作工作。
(十一)擬訂和制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有關行政法規、規章的起草和實施;研究有關法律法規和重大方針、政策執行情況。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能,我委共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綜合規劃科、經濟體制改革科、固定資產投資科、利用外資科、農村和地區經濟科、工業與高技術產業科、社會發展科、服務業發展科、庫區移民辦公室11個職能科室 。機關定編29名,其中行政編制25名。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教育科)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檔案、保密、信訪等委機關日常政務,以及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工作;制定機關各項管理制度。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日常外事工作;組織並指導系統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研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的建議;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目標和中長期規劃,組織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承擔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工作。
研究市內外經濟發展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組織研究並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巨觀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承擔指導縣域經濟發展的有關工作。

(三)經濟體制改革科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提出推進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
負責重要檔案起草工作;研究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重大戰略、方針和政策以及經濟體制改革中的全局性、綜合性重大問題,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組織或參與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對有關經濟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負責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

(四)固定資產投資和基礎產業科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情況,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提出調控政策和措施;綜合管理全市重大建設項目;負責市財政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及政府性專項資金的綜合平衡和管理;安排市財政建設性資金,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和市級公益項目建設;研究民間投資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市化建設投資政策和重大項目規劃;承擔市列入“861”行動計畫項目的協調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工程諮詢業;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
分析綜合交通運輸發展狀況,參與提出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和體制改革建議;負責各種交通方式之間發展計畫的銜接和重大問題的協調;擬訂促進綜合交通運輸技術進步的政策,對交通運輸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銜接項目布局,審核交通運輸建設重大項目;研究提出交通運輸行業專項投資的年度計畫;承擔市鐵路建設協調小組辦公室工作。
審核限額以上及市財政資金安排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和總投資概算;會同審批和申報市大中型項目設計方案;審核項目建設總投資的概算調整;匯總編制全市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發展規劃;參與勘察設計單位全面質量管理及地方建設設計標準、設計收費、政策和指標的協調和審定;參與大中型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

(五)外資利用科

研究市內外資本的動態,監測分析全市利用外資的狀況,提出利用外資戰略,研究協調有關重大政策;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提出利用外資規劃,按照有關規定核准、申報外商直接投資項目;申報外商直接投資項目;申報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和備選項目;商有關部門擬訂《滁州市鼓勵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安排限額以上外商投資重大項目;提出對境外投資的戰略、政策,規劃和項目安排;承擔利用市外資金有關工作。

(六)農村和地區經濟科

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出有關政策建議;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重大問題,提出發展戰略、政策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和組織編制全市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水產、畜牧、農墾等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全社會水利建設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提出農業和農村重大建設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安排農業和農村重大建設項目。
研究提出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發展政策;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做好國土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工作,參與編制和下達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規劃與環境整治規劃;編制全市和區域性農業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按規定負責開發區的有關工作,落實國家和省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政策及其它區域性政策的有關工作。
按規定銜接和落實貧困地區經濟發展計畫、以工代賑規劃和年度計畫。

(七)工業和高技術產業科

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提出全市工業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對工業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組織編制工業發展總體規劃和重點行業、支柱產業中長期規劃;銜接平衡行業規劃、規劃重大項目布局,按分工負責有關工業重大項目審核工作;負責工業重大項目儲備;協調市級重點工業企業集團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發展“三高”(高成長性、高加工度、高附加值)資金的爭取和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銜接平衡高技術產業的發展規劃,研究提出重大高技術產業項目,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前期關鍵技術、成套設備的研製開發和示範工程;研究提出引導科技投入的政策,最佳化配置科研成果產業化資金,推動新興產業的形成。

(八)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

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組織擬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和重點流域污染治理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生態滁州建設和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

(九)社會發展科

研究全市社會發展戰略;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匯總編制全市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等各項社會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社會事業專項投資計畫,安排社會發展專項資金和補助性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高等院校招生計畫和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指導性計畫。
研究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解決相關的重大問題;匯總編制全市就業、勞動、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等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安排相關專項資金、補助資金以及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建設項目引導資金;參與起草有關政策性檔案。

(十)服務業發展科(財政金融科)

研究分析服務業發展狀況,提出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指導和綜合協調全市服務業的發展;銜接平衡服務業和其他產業發展;負責全市重點市場項目的審核及服務業引導資金的安排和管理。
監測分析市內外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報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編報重要商品的儲備計畫,指導國家糧食儲備,協調、監督重要物資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研究貫徹國家財政金融政策,分析經濟和社會發展資金需要狀況,提出地方投融資戰略和政策建議,指導創業投資企業的發展;編制地方企業債券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制定股票和其他有價證券發行計畫;參與對金融市場的規範化、法制化管理;聯繫銀行、保險、證券等機構,協調有關工作。承擔全市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

(十一)庫區移民辦公室

具體落實國家和省庫區移民安置和扶持政策,對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評估;研究擬定全市庫區移民安置和扶持的方案、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庫區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協調和指導庫區移民安置和 經濟開發工作。

(十二)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本單位各類審批、核准、備案等項目的審批服務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政策諮詢、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本單位審批事項的全程跟蹤督辦以及內部職能科室之間的溝通聯絡工作;負責駐市行政服務中心視窗業務指導和對視窗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協調與其他部門的行政審批服務工作關係,通報有關行政審批報務信息;配合市行政服務中心開展其他有關工作。

二級機構

(一)市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

市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為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直屬行政機構,正縣級建制。其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域發展、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和對口支援的有關方針、政策,參與本市相關政策措施研究與擬定;負責全市經濟技術協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的編制並協調組織實施工作;組織開展區域間經濟合作活動;組織開展外地駐我市辦事機構和滁州異地協會(聯合會、商會)工作;組織開展在滁州外來投資者聯誼活動;積極參與重大項目的商務談判;承辦市政府和市發改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市能源局

市能源局為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直屬行政機構,副縣級建制。其主要職責:貫徹實施國家能源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國家能源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提出本市能源發展戰略的建議,擬訂本市能源發展規劃,研究和協調本市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能源行業、企業節能和綜合利用,指導能源科技進步;負責本市和落實省里的電力(含核電)、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天然氣等能源行業規劃、巨觀管理和綜合協調;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銜接平衡能源重點企業發展規劃和重大生產計畫;按規定負責審查、上報電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天然氣等能源建設項目;指導、協調和服務重大能源項目的前期工作;承辦市政府和市發改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市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

加強市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級別為副縣級。其主要職責:編制市重點項目建設計畫,指導督促和考核評價計畫實施;分析監測重點項目前期工作和實施情況,研究提出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的政策措施建議,協調全市重大建設項目有關問題;組織指導全市重大項目謀劃和儲備;承擔“861”行動計畫重點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市鐵路建設協調小組辦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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