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單位名稱:溫州市龍灣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地址:區行政管理中心六樓
郵編:325058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制定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研究擬訂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的政策和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監督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等文化產業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協調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負責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業的統計。
(三)研究制定全區文化事業基本建設規劃,統籌安排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建設經費;指導直屬單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參與規劃、實施區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區級公共文化設施。
(四)指導、協調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影電視和新聞出版等事業的發展;指導、協調藝術創作和藝術生產,推動各類藝術的發展;指導民間藝術團體組織和業務建設;指導、組織、協調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
(五)綜合管理全區社會文化和圖書館事業,加強文化館、圖書館、文化站和影劇院建設,推進民族民間藝術保護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民眾文化活動;指導少兒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
(六)綜合管理全區文物、博物館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業;負責全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文物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出境和宣傳等工作;負責管理全區文物維修工作;協調、指導、檢查全區的文物安全工作。
(七)依法管理社會文化市場,負責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市場的管理和行政許可;指導全區文化市場行政綜合執法和執法隊伍建設。
(八)負責全區廣播電影電視的行政(行業)管理,指導全區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區廣播電影電視系統新技術的開發、推廣和套用;組織實施全區性的廣播電影電視技術項目建設;負責地面衛星接收設施的審核及管理。
(九)負責管理、協調全區各類出版物的出版、複製、印刷和發行工作;負責著作權保護工作,打擊侵權盜版行為。
(十)負責全區對外文化、文物交流工作。
(十一)管理直屬企事業單位,承擔直屬單位的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承擔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系統專業技術職務材料初審工作。指導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十二)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潘旭宏 職務:黨組書記、局長。 分工:主持全面工作,主管財務。 蔣永昌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負責市場文化執法,政策法規、文化產業、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廣電新聞出版管理科,聯繫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龍灣文化發展有限。
陳 佐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負責社會文化、專業藝術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社會文化科,聯繫區文化館、區圖書館,指導街道文化站工作。
項玉燕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負責行政審批、文化遺產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文化市場與產業管理科(行政審批科)、文物管理科,聯繫區文博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黃紫微 職務: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工:負責紀檢監察、組織、宣傳、人事、工青婦、文明創建、名城創建等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責:組織擬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草擬局重要檔案、報告;管理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和後勤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文秘、信息、檔案、信訪、後勤、提案議案、保密、安全、計畫生育、人事工資、獎懲任免、職稱評審、紀檢監察、組織宣傳、教育培訓、群團工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思想政治等工作;負責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工作;統籌安排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系統的事業經費;指導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系統基本建設;負責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統計工作;牽頭負責直屬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負責組織開展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政策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協助有關科室擬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負責企業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執法人員的資格認證、證件發放;組織對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執法檢查情況進行監督;審核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許可項目的調整和行政處罰;企業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的法制宣傳和培訓教育;負責組織行政執法的聽證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
社會文化科
職責: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區專業文化、民眾文化、少兒文化、民族文化、社會文化、圖書館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管理全區專業文化和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專業藝術團體和社會文化事業單位的管理體制改革;指導全區文藝創作生產和區文化館的業務建設;指導全區農村文化、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等建設;管理全區重大文化活動;審查文化社團資格;承擔全區群文系列、圖書資料系列、藝術系列等職稱評審的申報工作。
文物管理科
職責:擬訂和實施全區文物、博物館事業的地方政策和發展規劃;負責指導文物的發掘、鑑定、保護、搶救與宣傳工作;負責推薦、申報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保護區和文化遺產項目;依法申報考古發掘、文物保護、文物維修項目;負責審核、報批文物保護單位的維修方案、維修經費預算、組織維修項目驗收;指導文物博物單位業務建設以及相互間的協作和交流;負責審核文博館風險等級和文物技術防範工程的審批及竣工驗收;指導直屬文物單位經營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打擊盜掘、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動。協助做好文物、博物系列職稱的評審。
文化市場與產業管理科
職責:研究、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娛樂、演出、音像、電影、藝術品、藝術培訓市場和網咖以及其他文化經營活動;負責全區申請設立演出團體單位的審核報批;負責全區申請設立娛樂經營單位的審核;負責全區申請設立音像製品批發等單位的審核、報批;負責全區申請設立音像製品零售、出租單位和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審批;指導、協調全區文化市場的管理;協調和指導各鎮(街道)文化站對文化市場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區文化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培訓;聯繫和指導全區文化市場行業協會開展業務活動。研究制定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等文化產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產業政策,指導、協調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
廣電新聞出版管理科
職責:負責制訂全區廣播電視規劃和有關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全區廣播電視台(站)的設立、終止、專用頻段頻率使用和開辦民眾參與的廣播電視節目的審核報批;負責廣播電視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社會閉路電視、視頻點播、大螢幕電視和營業性電視攝像服務、電視劇製作、廣告製作經營機構的審核、報批和監督工作;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進行監管;協助查處違反宣傳紀律的問題和重大宣傳事故;負責廣播電視技術政策、規定、標準執行的督查、指導;負責廣播電視台(站)的技術審核和年檢工作;負責和指導廣播電視工程技術方案的審定和工程建設的監督檢查;指導有線廣播電視網路的建設、開發和驗收。
負責制訂全區新聞出版行業發展規劃;宣傳、貫徹新聞出版法規及政策,指導、協調全區印刷業、出版物發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印刷企業和書報刊、電子出版物經營單位;負責全區申請設立出版物印刷企業、包裝裝潢印刷企業和書報刊、電子出版物批發企業的審核、報批;負責審批全區其他印刷品印刷、排版、製版、裝訂企業、打字、複印單位、書報刊和電子出版零售經營單位的設立審批以及書報刊經營備案單位的管理;負責印刷企業和書報刊、電子出版物經營單位的年檢換證;負責全區著作權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印刷從業人員的培訓;聯繫和指導印刷包裝、台掛曆行業協會開展業務活動。
直屬單位
龍灣區圖書館
地址:龍灣區龍祥路文化中心
龍灣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
地址:區行政管理中心三樓
龍灣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龍灣區狀元鎮
龍灣區文博館
地址:機場大道501號
龍灣區文化館
地址:龍灣區龍祥路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