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水利局

湘鄉市水利局的前身是湘鄉市水利水電局,主管全市水行政工作,局機關有幹部職工 46人,內設4個職能股(室)。

機構簡介

湘鄉市水利局的前身是湘鄉市水利水電局,主管全市水行政工作。市水利局內設4個職能股(室):辦公室、財務股、水政股、人事監察股。下屬事業單位有: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水利水電勘察設計院、機電排灌管理站、水利管理站、水資源管理辦公室(市節約用水辦公室)、河道管理站、水土保持站、東山湖管理所、東山電站、長江水庫管理所、合東水庫管理所、紅日水庫管理所、桃林水庫管理所、赤石河壩管理所。 局機關有幹部職工 46人,其中女性 11人,男性 35人,二級單位 179人,擁有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5人,政工師 4人,大專以上學歷 35人。局機關辦公地址位於我市城區繁華地段東風廣場,擁有七層辦公大樓一棟,總面積 4800平方米。

主要職責

1 、研究擬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國家和省水利法律法規的貫徹和監督實施,並研究制訂相關細則、規定。
2、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市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城市規劃、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組織、指導、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
3、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水事糾紛。
4、擬定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負責水利行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管,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和監管。負責水利經費的徵收管理。
5、負責全市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在管理許可權內組織編制和審查水利基建項目;組織水利科研和推廣;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
6、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江河、湖泊、水庫、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指導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安全監管。
7、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8、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制度;指導節水灌溉和農村飲水工作。
9、組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訂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10、負責各中、小型水庫的設計、施工、保全、配套管理。
11、負責管理、規範全市的河道采砂;組織實施采砂許可制度和采砂費徵收管理制度;確保河道水域暢通。
12、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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