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國民經濟運行、科技、智慧財產權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區域工業、商貿流通業、科技智慧財產權、能源的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二)擬訂、組織實施區域工業、商貿流通業和科技、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實施區域工業、商貿流通業和科技、信息服務業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意見和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和科技、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科技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發展,負責工業、商貿流通業和科技、信息服務業的應急管理和指導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三)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配合上級部門編制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等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企業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
(四)組織制訂科技攻關計畫、火炬計畫、星火計畫、社會發展計畫等及相關措施,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科技、信息服務業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和產業集群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協調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體系建設,統籌、協調、指導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實施工作;契約有關部門做好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受有關部門委託依法查處冒充專利行為,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
(五)牽頭組織實施產學研結合工作,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促進科技諮詢、科技評估等科技服務機構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負責各類科技研究開發機構的指導。
(六)貫徹國家交通運輸政策,組織協調全區能源和重點物資等供應;擬訂並組織實施區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有關規劃和措施,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內設科室
(一)人秘股執行並綜合協調局班子對黨務、政務等工作的決策及部署;組織實施區域工業、商貿流通業和科技、信息服務業的產業政策,監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負責上級部門對局的各項督查;承擔園區建設、金融工作、重點項目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報告、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相關信息資料的收集工作;承擔對外宣傳、分析和發布重要信息;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衛、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接待、資產管理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屬下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紀檢、監察等工作;組織協調本系統幹部和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屬下單位黨組織的思想、作風、組織建設以及青、工、婦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並做好金融工作。
(二)經濟貿易股
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市場和商品市場建設規劃,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指導經濟和信息化部門各類學會、協會、商會、研究會工作;組織擬訂生產性服務業和製造業融合發展;承擔商貿流通行業管理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內市場,承擔有關重大展會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生豬屠宰管理工作;歸口管理直屬企業公司的日常運作和全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三)科技智慧財產權股(加掛區科技裝備動員辦公室牌子)
指導、監督和管理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牽頭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相關配套措施,組織實施深化產學研結合各類行動計畫;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相關措施,指導企業開展高新技術產業化建設、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發、高新技術套用與推廣;負責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科技外事工作,組織實施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推進技術引進和技術出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區黨政領導推動科技進步實績考核工作;承辦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評審工作。承擔區科學技術獎勵評審委員會、潮州市工藝美術專業初級資格評審委員會、潮州市湘橋區機電工程初級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科技裝備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體系建設;統籌、協調、指導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實施工作;指協調導落實企事業質量管理、技術監督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指導企業專利工作,管理技術引進中有關專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專利行政執法、市場監督管理以及有關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受有關部門委託依法查處冒充專利行為,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
(四)產業技術股(加掛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牌子)
提出促進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組織制訂科技攻關計畫、火炬計畫、星火計畫、社會發展計畫等及相關措施,定期組織計畫項目的結題驗收;擬訂科技服務業發展專項規劃和相關措施,擬訂科技成果評價、登記、獎勵、技術保密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監督使用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及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編制和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及關鍵技術開發、創新能力建設;協助編制和組織實施市級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和申報國家、省、市各類相關計畫;組織開展重要新產品、新技術鑑定驗收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貫徹實施國家有關中小企業的政策、法規,協調相關部門對中小企業進行指導和服務,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有關問題;指導民營企業經濟體制發展。承擔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