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橋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三)負責監督管理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承擔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二)監督管理股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企業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非煤礦礦山企業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組織非煤礦礦山企業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並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企業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落實情況;指導監督相關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依法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並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落實情況;指導監督相關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參與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安全生產重要措施和規劃;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綜合監督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街道、鎮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負責組織全區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依法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負責監督管理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承擔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四)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安全生產準入制度的實施;負責非煤礦礦山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的相關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的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程;監督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重大危險源監控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七)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八)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情況(安全設施“三同時”)。
(九)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有關安全資格培訓工作(特種作業人員除外),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加掛綜合法規股牌子)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文電、保密、檔案、信訪工作;負責人事、機構編制、黨務、紀檢監察、退休人員服務、後勤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及相關非訴訟法律事務;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有關安全資格培訓工作(特種作業人員除外);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綜合協調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有關工作,組織召開有關評審會議;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協調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牽頭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負責有關設備設施安全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認證、安全諮詢等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區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工作交流與合作。
負責起草重要文稿和組織重大調研;研究提出安全生產發展的規劃和建議;組織、指導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研究擬訂考核指標,開展安全生產考核、表彰獎勵活動,監督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依法組織、協調全區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統計的有關工作,定期匯總、綜合分析和通報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安全生產政策;發布安全生產信息;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安全生產系統的法制建設、普法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具體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企業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非煤礦礦山企業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組織非煤礦礦山企業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並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企業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落實情況;指導監督相關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依法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並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落實情況;指導監督相關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參與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三)執法監察股(加掛區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牌子)
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執法監察工作;受理有關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查處舉報投訴、有關部門移送、上級交辦的安全生產違法案件;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並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負責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申辦;依法監督檢查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參與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並監督檢查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落實情況;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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