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湖南省漁業條例》的決定

(2004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2004年7月30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8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對《湖南省漁業條例》作如下修改:

刪除第十八條。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漁業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正,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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