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松滋法院伴隨著共和國的成立而誕生。1949年8月松滋全境解放。同年10月10日,松滋縣人民政府組建司法科。1950年成立松滋縣人民法庭,全縣設縣庭一個,以行政區劃為單位設分庭11個。1953年5月正式組建松滋縣人民法院。1996年5月18日,松滋撤縣建市,改為松滋市人民法院。松滋法院現有在職幹警143人,其中法官62人,內設機構17個,派出中心人民法庭6個。近十幾年來,松滋法院一直致力於加強科學管理,在總結中不斷完善,在實踐中不斷創新,逐步形成了一套以《崗位目標分值管理考核辦法》為總綱,以競爭激勵機制、教育培訓機制、考核評價機制、監督管理機制等四大工作機制為支撐的制度管理體系,成功地實現了由人管人向制度管人、管事的轉變,法院的隊伍建設、審判工作、案件質量及司法政務管理等各項工作得到全面發展。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1、業務部門: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審監庭、執行局。2、綜合部門:政治處、辦公室、研究室、監察室、技術科、審管辦、檔案科。二、派出法庭:沙道觀法庭、新江口法庭、西齋法庭、楊林市法庭、王家橋法庭、劉家場法庭、老城法庭(與王家橋法庭合署辦公)、涴市法庭(與沙道觀法庭合署辦公)。三、二級機構:法警大隊。四、事業單位:後勤中心、拍賣事務所。
所獲榮譽
2004年至2007年,我院被湖北省高院先後授予“模範法院”、“教育培訓先進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2009年,被湖北省委政法委評為“政法部門執法規範化先進集體”,全省獲此殊榮的僅有20家政法單位。201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立案信訪視窗建設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2014年3月27日,被湖北省高院授予集體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