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灣第二發電廠

第二發電廠位於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東埔鎮塔林村。2009年8月21日,福建省政府與國家開發投資公司簽署了《關於加快湄洲灣(石門澳)產業園開發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合作協定》,明確支持國投開展湄洲灣火電項目(2×1000MW超超臨界燃煤機組)。本工程依託國投湄洲灣煤炭基地,不再建設煤場和煤碼頭,在湄州灣電廠預留廠址擴建2×1000MW超超臨界高效環保燃煤機組,同步配套建設煙氣脫硫脫硝裝置等環保設施。

建設地點

所在地: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東埔鎮塔林村。

建設的必要性

(1)電廠的建設,增強福建能源的安全保障

福建屬於缺能省份,一次能源多為外供。能源結構多元,水電、風電受到天氣影響,屬於“靠天吃飯”,不確定性大;火電來煤主要依靠海運,颱風多發季節又恰逢在迎峰度夏時期,火電廠燃煤安全供應受到考驗。所以福建需要有穩定燃煤供應,相輔配套大型電廠以確保能源安全。

(2)為核電安全運行提供支持。

福建兩大核電項目投運後,福建核電裝機比例將超過21%。由於核電可調性差、運行經驗缺,電網調度、電網安全問題將面臨較大考驗。為了保障核電的安全運行、合理安排核電與火電的比例,應適當安排大型常規火電項目,也是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中“適時推進超臨界、超超臨界火電建設,布局建設煤炭中轉基地”的具體體現。

(3)提升福建電網整體防災減災能力

2008年全國範圍的冰凍雨雪災害,給電力系統特別是華東、福建的電網造成史無前例的破壞,汶川地震又凸顯了電力系統的脆弱性和重要性。2008年,國家發改委和電監會發布了《關於加強電力系統抗災能力建設的若干意見》,特彆強調電網安全和抗災能力建設。而福建電網存在水電比例偏大、出力易受自然災害影響;新建風電項目多,電源結構存在北電南送,南部電網500千伏網架電源支撐偏少等問題,本工程的建設,可提升福建電網整體防災減災能力。

(4)可競爭填補“十二五”中後期及“十三五”期間福建電網的電力缺口。

根據福建電網2015年出現的電力缺口(不同負荷水平下的電力平衡分析, “十二五”中後期電力缺口大大增加,“十三五”期間將出現較大電力空間),因此本工程的建設可同區內備選電源項目及區外特高壓火電共同競爭,填補“十二五”中後期及“十三五”期間福建電網的電力缺口。

(5)滿足莆田、泉州地區負荷發展需要和進一步提高供電可靠性

莆田地區位於海峽西岸經濟區核心區域,是福建今後的重點發展地區,已儲備一大批的重點工業項目。隨著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加快推進,“十二五”期間莆田、泉州電網總體上電力缺額仍較大。本工程投產後主要滿足莆田、泉州地區的負荷需要。

福建電網的電源大多分布於南北兩側,中部泉州等重負荷區缺乏主力電源支撐,一旦兩端大型電源或其送出通道出現嚴重故障,對電網影響較大。本工程投產後對中部500kV網架有一定的電源支撐作用,提高電網的供電可靠性。

(6)有利於減輕福建南北輸送通道的潮流輸送壓力

福建北部的寧德、福州地區為福建電源較為集中的電力外送區,而南部的泉州、廈門地區由於負荷較大,電源相對較少,長期需大量受入電力,福建電網的北電南送通道潮流輸送壓力一直較大。本工程處於福建中部的莆田地區,距離泉州負荷中心較近,便於向福建南部電網直接供電,有利於減輕福建南北輸送通道的潮流輸送壓力。

(7)電廠與國投湄洲灣煤炭碼頭一期工程互惠互存,配套實施,對湄洲灣煤炭碼頭工程的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可節省電廠投資。

作為海峽西岸經濟區重要的煤炭儲備基地,建設煤炭中轉基地是調節煤炭供需不平衡的手段,對於改善福建、江西的煤炭供應,提高能源供應效率,推進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實現區域戰略、協同戰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福建的上下游產業具有輻射效應。煤炭基地碼頭工程與本工程互為配套實施,一方面可節省電廠建設的投資,另一方面,也對煤炭基地的運行和收益起到了互補作用

(8)促進湄洲灣地區經濟發展

作為海西經濟建設的區域之一,莆田市正在加大加速推進“以港興市、工業強市”的發展戰略,臨港產業發展迅速。

湄洲灣是莆田地區的三大港區之一,莆田正在全力建設湄洲灣港口城市,湄洲灣港口基礎設施日臻完善,臨港產業蓄勢待發,服務海峽兩岸的區域性交通樞紐基本形成,湄洲灣北岸臨港產業初具規模。本電廠的建設,將有利於進一步促進湄洲灣地區的經濟發展。

(9)符合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的國家戰略政策

2009年5月,國務院原則通過了《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首次以政策形式明確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這將對該區域今後的建設產生重要的推動作用。

《意見》提出,要加快現代化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經濟發展保障能力,並為區域統籌發展提供有力支持。《意見》特別提出要加強沿海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充分利用優良港口條件,積極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強化能源保障,最佳化能源結構。結合沿海煤運港口的建設,合理布局沿海大型煤電,適時推進超臨界、超超臨界火電建設,布局建設煤炭中轉基地。

因此,本項目完全符合國務院《意見》中關於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的國家戰略政策。

(10)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

國家在《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中確定了我國能源方針:“堅持節約優先、立足國內、煤為基礎、多元發展,最佳化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構築穩定、經濟、清潔、安全的能源供應體系,以大型高效機組為重點,最佳化發展煤電……”。同時,國家確定了把資源節約作為基本國策,明確了“十一五”期末全國萬元GDP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目標。

本項目規劃建設高效環保的百萬千瓦級超超臨界燃煤機組,與建設超臨界機組相比,能耗大大降低,同時,本項目將立足國產設備,注重環境保護,採用了先進的環保技術,配套建設高效的煙氣脫硫、脫硝和電氣除塵裝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

綜上所述,本工程的建設有其必要性和優勢。

項目審批

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2011〕36 號文已將湄洲灣二期擴建工程列入福建省“十二五”能源發展專項規劃。

2011年7月27日,福建省福建省發改委出文,同意籌備處開展湄洲灣二期擴建工程前期工作(閩發改能源[2011]884號)。

已取得省國土資源廳地質災害評估備案、省地震局地震安評批覆、民航淨空審核意見等項目審批檔案,其它項目審批檔案也在抓緊辦理中。

資金來源構成

項目計畫總投資約68.6億元人民幣,由國投雲頂湄洲灣電力有限公司出資建設,其中國投華靖電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占股51%,馬來西亞雲頂集團全資子公司Green Synergy Limited占股49%。

相關手續

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用海預審正在辦理過程中;建設用地為已審批出讓工業用地,零拆遷、零征地;已委託西南電力設計院編制環評報告。

項目建設安排

建設年限2012年-2014年。

本期工程建設2×1000MW燃煤機組,參照原電力工業部電建[1997]253號文<<電力工程建設工期定額>>中的有關規定,為了更好地貫徹業主的進度目標,華東地區建成投產的1000MW等級電廠的建設周期經驗,經過合理選擇施工機具、最佳化施工順序,現規劃本期工程施工進度安排為主廠房開工至第一台機組投產工期為22個月,機組投產間隔為4個月。具體編制如下:

(1)施工準備 4個月

(2)主廠房開工(挖土)至安裝進入 8個月

(3) 安裝進入至第一台機組投產 16個月

(4)第一台機組投產至第二台機組投產 4個月

主廠房開工至第一台機組投產 22個月

主廠房開工至第二台機組投產 26個月

進展情況

至2011年底計畫完成完成投資4000萬元,年底前計畫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收尾完善以及環境評價專題和其他核准所需的19項專題研究工告,力爭完成具備國家發改委核准所需的所有條件。

節點目標

(一)2012年1月,項目公司成立

(二)2012年年初,爭取獲得國家發改委核准。

(三)做好項目開工準備工作,爭取項目儘早開工建設。

項目業主

業主單位:國投雲頂湄洲灣電力有限公司(國投湄洲灣發電有限公司籌備處代)。

可研報告編制單位: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華東電力設計院。

接入系統設計單位: 福建省電力勘察設計院。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單位:西南電力設計院 。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