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本規程是在總結我國港口工程近30年來碎石樁複合地基設計與施工經驗的基礎上,借鑑其他行業標準和規範,並經廣泛徵求意見、反覆修改編制而成。本規程主要包括碎石樁複合地基設計、施工、施工監測和質量檢測等技術內容。我國採用碎石樁加固軟土地基始於20世紀70年代。由於該項技術具有施工速度快、適用性廣、效果好和造價低等優點,因而在港口、道路、堤壩和工業與民用建築等地基處理工程中得到了廣泛套用。30年來,通過大量的工程實踐,其設計方法、施工設備、施工工藝和質量控制得到了不斷地改進和完善。為了滿足港口工程建設的需要,統一港口工程碎石樁複合地基設計和施工的技術要求,加強對港口工程碎石樁複合地基設計與施工的技術管理,交通部水運司組織武漢港灣工程設計研究院等單位制定了本規程。
本規程的第3.0.5條、第3.0.6條、第5.1.6條、第5.3.9條、第5.4.1條、第6.1.1條和第6.2.3條的黑體字部分為強制性條文,與建設部發布的《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運工程部分)(建標[2002]273號)具有同等效力。
本規程共分6章11節和4個附錄,並附有條文說明。
作品目錄
1總則2 術語
3 基本規定
4 設計
4.1 一般規定
4.2 碎石樁布置
4.3 主要參數的確定
4.4 計算
5 施工
5.1 一般規定
5.2 振沖碎石樁法施工
5.3 振動沉管碎石樁法施工
5.4 質量控制
6 施工監測和質量檢測
6.1 一般規定
6.2 施工監測
6.3 施工質量檢測
附錄A 複合地基載荷試驗
附錄B 主要設備技術參數表
附錄c 施工記錄表
附錄D 本規程用詞用語說明
附加說明本規程主編單位、參加單位、主要起草人、總校人員和管理組人員名單
附條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