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渭濱區統計局是區政府主管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工作的職能部門,成立於1984年1月。局內設辦公室、業務辦,下設社會經濟調查隊,現有行政編制6名,事業編制9名,實有幹部職工15人,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13人,是一支年輕而高素質的幹部隊伍。近年來,渭濱區統計局始終以為地方政府決策服務為宗旨,把搞好統計隊伍建設,提高服務水平以及加大執法力度、提高數據質量作為統計工作的三條主線,緊緊圍繞當地社會經濟的發展大局,從統計基礎工作抓起,不斷創新統計發展思路、統計基礎環境,不斷提升統計服務質量、最佳化統計發展環境,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明顯成效,2000年以來連續在基本單位普查、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農業普查、典型調查工作中榮獲國家級、省級先進集體稱號;連續多年被區委、區政府評為全區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單位地址:陝西省寶雞市新建路中段64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和實施全區的統計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組織領導全區統計工作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二)組織開展全區統計普法宣傳和教育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依法查處違反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行為。
(三)建立健全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完成全區投入產出調查任務;核算全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項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服務業等行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貿易等全區基本統計數據。
(七)組織開展對全區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等領域的統計調查,並對全區國民經濟、科技進步、社會發展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公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推廣計算機及傳輸技術在全區統計工作中的運用。
(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區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等相關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定
渭濱區統計局內設:(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行政事務;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局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和公文管理、政務信息、檔案、保密、信訪、接待和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及後勤服務;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資、人事年報、業務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機關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負責編制全區統計事業費預算、決算和財務管理,編制財務報表;負責全區統計人員的崗位培訓、統計專業職務資格評審及資格考試工作;負責統計局計算機網路的運行管理,指導各鄉鎮和部門統計網路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勞動工資、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全面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資料,歸口管理教育、文化、衛生、廣電等部門的統計工作;承辦統計行政審批及職責範圍內的其他事項;完成上級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任務。
(二)業務股
負責組織、協調全區各行各業及各部門統計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以生產總值為核心的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對主要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國民經濟運行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對全區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統一管理和對外提供全區經濟、社會、科技綜合性統計數據,定期發布統計公報;負責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考評工作,監測預警縣域經濟運行情況,評估分析和發布相關指標數據;組織實施全區工業、交通運輸、郵電、能源、農林牧漁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統計調查制度,全面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資料;負責全區國有企業、私營企業、個體企業、人口及勞動力、公眾安全感的抽樣調查工作;負責貧困人口監測、畜牧業和果業監測工作;負責做好基本單位名錄庫的更新和維護工作;負責基層統計人員業務培訓、指導服務和統計基礎建設工作;組織、整理、編撰《統計年鑑》、《統計手冊》和其他統計資料;組織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執法監督檢查及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檢查處理重大統計違法違紀案件;完成上級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任務。
(三)社會經濟調查隊
渭濱區社會經濟調查隊是行使統計調查行政職能的副科級事業單位,負責本區城鄉社會經濟調查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局制定的各項統計調查方法和制度,組織實施城鎮住戶調查、農村住戶調查、勞動力調查、農產量調查、畜牧業調查、貧困監測和有關專項調查等城鄉社會經濟統計調查方案;準確、及時、系統地蒐集、整理和編印社會經濟調查資料;開展對城鄉社會經濟問題的分析研究和重要問題的快速調查,向各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公眾提供統計調查資料和信息;負責對調查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城鄉調查網點的組織指導工作;協助區統計局完成重大國情國力普查任務;根據國家統計法律、規章及地方統計法規,協助做好統計普法工作,負責查處統計調查中發生的違法行為;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統計局交辦的其他統計調查和分析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