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類天文分野之書

其法以國分配。 志,少變其例,以州郡分配。 以天之廣大,而僅取中國輿地分析隸屬,本不足信。

△《清類天文分野之書》·二十四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劉基撰。基有《國初禮賢錄》,已著錄。此書乃洪武中奉敕所作。案星土 之說本於《周禮》保章氏,而其占錯見《左氏傳》中。其法以國分配。漢、晉諸 志,少變其例,以州郡分配。以天之廣大,而僅取中國輿地分析隸屬,本不足信。
基作此書,更以一州一縣推測躔度,剖析毫釐,尤不免於破碎。特其不載占驗為 差勝術家附會之說。然既不占驗,何用更測分野,於理均屬難通。蓋附會相沿, 雖以基之學識,亦不能盡破拘墟之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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