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作 者: 王星,等 編
叢 書 名:溫室氣體減排與控制技術叢書出 版 社: 化學工業出版社ISBN:9787122039224出版時間:2009-01-01版 次:1頁 數:161裝 幀:平裝開 本:16開所屬分類:圖書 > 科學與自然 > 環境科學內容簡介
本書是溫室氣體減排與控制技術叢書之一。全書主要包括清潔發展機制概要、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的實施步驟、清潔發展機制方法學、清潔發展機制方法學的套用和案例分析、國內外清潔發展機制研究現狀分析,還列出了氣候變化和清潔發展機制領域的一些重要檔案。
本書可供從事溫室氣體減排與控制、清潔發展機制研究及相關工作的人員閱讀使用,也可供高等院校相關專業師生學習參考。
目錄
第1章 清潔發展機制(CDM)概要1
1.1 清潔發展機制(CDM)概述1
1.1.1 《京都議定書》的目標2
1.1.2 全球氣候變暖與清潔發展機制的產生背景3
1.2 CDM項目的開發和實施簡介6
1.2.1 CDM項目流程6
1.2.2 CDM項目的融資方式7
1.2.3 CDM項目的風險問題9
1.2.4 CDM項目的特點10
1.2.5 CDM項目與實體項目的相互關係13
1.2.6 CDM項目應符合的條件13
1.2.7 CDM項目實施的核心環節14
1.2.8 減排量購買協定15
1.2.9 CDM的經濟學內涵16
1.3 我國實施CDM的意義19
1.3.1 我國為什麼要實施CDM19
1.3.2 我國在CDM問題上的基本態度20
1.4 我國目前正在實施的CDM項目22
第2章 CDM項目的實施步驟24
2.1 CDM的項目識別方法24
2.1.1 CDM項目的分類24
2.1.2 CDM項目合格性的識別36
2.2 CDM的項目設計39
2.2.1 CDM項目設計的基本原則39
2.2.2 CDM項目設計檔案(PDD)的編寫39
2.3 PDD的提交和審批41
2.4 CDM項目確認和註冊42
2.5 CDM項目融資和實施43
2.5.1 CDM項目成本43
2.5.2 CDM項目融資渠道44
2.5.3 CDM項目融資方式47
2.5.4 CDM項目實施49
2.6 CDM項目監測50
2.7 核證減排量(CER)的簽發50
2.7.1 項目核查50
2.7.2 核證CER的簽發52
第3章 清潔生產機制方法學53
3.1 CDM方法學簡介53
3.2 CDM方法學理論基礎55
3.2.1 CDM的基準線55
3.2.2 CDM的額外性62
3.2.3 CDM的項目邊界和泄漏69
3.3 CDM的監測方法73
第4章 CDM方法學的套用和案例分析75
4.1 基準線方法學套用75
4.1.1 項目活動的一般概述76
4.1.2 基準線方法學的選擇76
4.1.3 基準線方法學套用於該項目的說明76
4.2 監測方法學套用78
4.3 溫室氣體排放量估算80
4.4 中國CDM項目實例分析81
4.4.1 風力發電CDM項目案例分析81
4.4.2 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案例分析84
4.4.3 鋼鐵廠富餘煤氣聯合循環發電清潔發展機制案例研究88
4.4.4 生物質與煤共燃發電CDM項目案例分析91
第5章 國內外CDM研究現狀分析97
5.1 我國碳排放的現狀與主要減排措施97
5.1.1 後京都時代我國將面臨更加巨大的挑戰97
5.1.2 我國產業結構和能源強度的特點97
5.1.3 我國碳排放的現狀99
5.1.4 CO2的減排措施100
5.2 國內外關於CDM的研究狀況104
5.2.1 國外的CDM研究現狀104
5.2.2 中國的CDM研究現狀107
5.3 中國CDM管理和實施機構及其許可權與職責110
5.3.1 管理和實施機構110
5.3.2 管理機構的許可權與職責111
5.3.3 對CDM項目的基本要求112
5.3.4 中國開發、實施、審批CDM項目的程式和要求112
5.3.5 中國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要求113
5.4 中國企業對CDM的理解116
5.4.1 參與CDM合作對項目業主的意義116
5.4.2 CDM的運作實質117
5.4.3 交易成本問題118
5.4.4 開發CDM項目需關注的問題118
5.4.5 CDM的主要基金渠道121
5.5 我國不同行業的CDM對策123
5.5.1 林業與清潔發展機制123
5.5.2 我國工業領域與CDM126
5.6 歐洲國家和美國可再生能源利用現狀和規劃129
5.6.1 歐洲國家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現狀和規劃129
5.6.2 美國可再生能源利用現狀和未來發展趨勢131
附錄 135
附錄1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135
附錄2 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暫行辦法148
附錄3 清潔發展機制項目設計檔案表格(CDM?PDD)151
參考文獻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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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百年來,全球氣候正在發生以變暖為主要特徵的顯著變化。人類社會生產生活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是導致全球氣候變暖的主要原因,大面積的森林砍伐和草原破壞等土地利用變化加劇了全球氣候變暖的進程。隨著全球氣候變化問題越來越成為全球共同關注的熱點,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全球性合作步伐也逐漸加快。從1992年裡約環境與發展大會以來,國際社會先後制定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波恩協定》、《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計畫》、《馬拉喀什協定》和《德里宣言》等一系列重要檔案,這些檔案在加強全球共識和減緩全球氣候變化的過程中發揮了關鍵作用。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於1994年3月21日生效,是目前國際環境與發展領域中影響最大、涉及面最廣、意義最為深遠的國際法律文書。目前,世界上絕大部分國家已經成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1992年6月11日,中國政府簽署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目標是“將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穩定在防止氣候系統受到危險的人為干擾的水平上”,同時明確規定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之間負有“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已開發國家對氣候變化負有主要的歷史和現實的責任,理應率先承擔應對氣候變化的義務,而開發中國家的首要任務是發展經濟與消除貧困。公約締約方會議(COP)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最高機構,1995年公約第一次締約方會議(COP1)至2004年第十次締約方會議(COPl0)目前一共舉行了10屆。1997年12月1日至11日,第三次締約方會議(又稱“京都會議”)在日本京都舉行,這次會議制定了《京都議定書》。《京都議定書》中確定了聯合履行(JI)、清潔發展機制(CDM)和國際排放權交易(IET)三種幫助已開發國家實現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的靈活機制,三種機制的核心在於已開發國家可以通過這三種機制在本國以外的地區取得減排的抵消額,從而以較低的成本實現減排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