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
土地制度
清代的土地仍可分為官田和民田兩大類。清朝入關後,1644年順治帝頒布圈地令 。有主與無主地被滿人圈占,統稱“官莊”。大量農民不得不棄家逃亡,或者淪為新主人的奴僕。圈地主要執行三次,以北京附近的順天、保定、永平、河間四府最為突出,直到1685年康熙帝宣布廢止而終。至於全國其他原明朝皇室或地主的土地,清廷稱其為“更名田”,分配給無地農民使用,或是被新地主霸占。據統計,這種土地的總數不下二十多萬頃 。清代也擁有不少屯田,屯區多在新疆等邊疆地帶。清帝推行了令民墾荒的政策 。使得華北、華中地區先後著令準墾,一些邊疆如新疆、青海、海南、台灣等省於清朝中葉先後實行開墾政策,而東北地區直到清朝後期才準許大量漢人前往開墾 。
水利設施
清初,在康熙時期進行的多項水利興修。明末清初,黃河、淮河下游堵塞,京杭大運河也受阻塞。康熙帝時大力修治黃河,任靳輔為河道總督,採用疏導和築堤的辦法將黃、淮故道逐漸修復,使這一帶的農業生產在一段較長的時間裡減少了水患的威脅。1713年康熙帝成功修浚位於北京的永定河,使舊河兩岸的“斥鹵”變為膏腴良田。另外,雍正時修築江浙海塘也是保護農田的水利工程。清朝的耕地面積雖然於康熙時期逐漸提升,然而比晚明耕地少很多 。江南、湖廣與四川等地的土地比中原地肥沃許多,湖廣更有“湖廣熟,天下足”之譽稱 。
糧食作物
由於清朝人口成長超過可耕地發展速度,如何維持龐大人口有賴占城稻與一些新的糧食作物。占城稻在中國有一段長期的發展時間,到明清時期發展成五十日到三十日即可收穫的品種,使得二次收穫,甚至三次收穫變成可能。此外早熟稻耐旱,可在高原或山坡地種植。從宋朝初期到清朝道光年間,稻米產量以及耕種面積都增加一倍。一些從美洲引進的糧食作物也開發許多原先不擅種植的地形,以提高糧食生產面積。例如比較乾旱的高原有賴玉米與甘薯,更加崎嶇的山地則依靠馬鈴薯。到嘉慶年間,這些高原都種滿新一代的糧食作物。而河川沿岸的沙地則大量種植花生,約十八世紀到十九世紀才由南方推廣到北方 。
經濟作物
清朝的經濟作物種植面積也逐漸擴大,促進商品經濟的活躍。棉花在清朝已是十分重要的經濟作物,其產地遍及全國,其中江蘇、浙江、河北、河南、湖北、山東等地都是著名的產棉區,甚至連農業發展較晚的奉天,也成了外輸地區之一。產棉量以河北保定一帶,長江中下游的松江、太倉與通州一帶,以及上海等地最大。菸草原產地是美洲,明中葉以後開始傳入中國,最早的種植地區是福建。種菸草獲利很高,重要產地以陝南漢中、城固,山東兗州,湖南衡陽等地為主。湖南的衡煙、陝西的蒲城煙、北京的油絲煙、山西的青煙、雲南的蘭花煙、甘肅酒泉的水煙(又名西尖),均負盛名。甘蔗產地以華中、華南為主,江南、四川與台灣等地的製糖業非常發達。蠶桑業以江蘇浙江的蘇州、湖州、嘉興、杭州和廣東的廣州最為發達,已成為當地農民的重要生產活動 。
手工業
清朝的手工業在康熙中期以後逐步得到恢復和發展。至乾隆年間,江寧、蘇州、杭州、佛山、廣州等地的絲織業都很發達。江南的棉織業、景德鎮的瓷器都達到了歷史高峰。手工業分成官營與民營,由於工匠實行以銀代役,所以順治二年就下令廢除廢除工匠制度 ,官營缺乏必要的工匠而逐漸衰落。民間手工業興盛,例如雲南民間煉銅場十分發達 。蘇杭一帶民間絲織中已有不少具有專門技術的人,站在一定的地方等待雇用 。
制瓷業與紡織業
瓷器製作技術改進,產量也大幅提升。例如江西景德鎮瓷窯所燒造的御瓷產量在雍正六年(1782年)時,一年之中生產了十數萬件御器。玻璃製造有較大的進步,清宮玻璃廠能生產透明玻璃和多達十五種以上的單色不透明玻璃,造型也豐腴美觀。絲織技巧也有了新的提高,出產的重要提花品種有妝花紗、妝花緞、妝花絹等 。廣東的“女兒葛”是廣東增城的少女用一種葛藤的絲織成,質量極優。當時的棉織業以松江最為發達,技術最好,而染色、踹布業則以蕪湖、蘇州為最先進。
勞雇關係
清朝勞動者與僱主之間的關係,主要是通過買與賣來體現的。不僅全部勞動成果全歸僱主,而且在人身上也很少自由。在這些行業中,勞動者的工資是“按件而計”的;而且按照工匠技術的高低和工作的繁簡論定工價。勞動者所得的工資,已經是根據勞動的熟練程度來規定。勞動者十分自由。工匠不但有辭雇的權利,而且還有罷工權與集體要求增加工資之舉動,例如,蘇州絲織業作坊中的勞動者,“倡眾歇作”,要求增加工價,可以“另投別戶”,追尋較好的待遇 。
商業
在明清時期的農業和手工業進一步發展的基礎上商業也很發達,商品貨幣經濟空前活躍。由於農業中商品性生產擴大,農產品越來越多地變為商品,出現了許多專門化的經濟作物地區,為手工業生產提供原料,或者直接供應消費者。例如養蠶地區為調劑桑葉的供需,出現專賣桑葉的“青桑行”和“葉市”。一些經濟作物如蔗糖行銷國內外,茶葉於十八世紀輸出激增。糧食作物除大量供給城市居民食用外,還有不小的部分用於釀酒、油和豆製品加工等。這些產品自然都是為了供應市場而生產的 。
商業城市
商品性生產的發展,商品流通範圍的擴大,促使一些新的工商業市鎮的興起和發展,例如漢口鎮和朱仙鎮就是位處交通樞鈕點而興起,而佛山鎮和景德鎮專司生產如絲綢、瓷器等高價值產品的城鎮。至嘉慶年間,這四鎮並稱為“四大名鎮”。其他興起的尚有吳江縣的王江涇、震澤鎮等等 。許多重要城市如北京、江寧(今南京)等地,也更趨發達。例如北京的居民已不下百萬,一切生活所需,都從商業渠道取得,不能一日無貿易。當時尚流行“天下四聚”的說法:“天下有四聚,北則京師(北京),南則佛山,東則蘇州,西則漢口。然東海之濱,蘇州而外,更有蕪湖、揚州、江寧、杭州以分其勢,西則惟漢口耳。 ”
商幫
與此同時,金融業與貿易業發達,商人分成十大商幫。其中晉商、徽商支配清朝的金融業,閩商、潮商掌握海外貿易。廣州的行商與揚州的鹽商都是最闊氣的商人,山西商人掌控全國銀號。
貨幣制度
清朝貨幣大體上采銀兩與銅錢並用的銀銅雙本位制,大數用銀,小數用錢,但銀的地位更見重要。因海外貿易發達,白銀大量從國外輸入,康雍乾盛世流通的外國銀元除西班牙銀元外,還有葡萄牙銀元、威尼斯銀元、荷蘭銀元、法國銀元等。鴉片戰爭前後,需要固定形式的銀幣出現,正式使用機器鑄造銀幣則是鴉片戰爭以後的事。鴉片戰爭前,由於英國將大量鴉片銷入中國,導致中國白銀大量外流,需要更多的銅錢才能換取白銀。由於白銀是百姓納稅的固定貨幣,這帶動了通貨膨脹,嚴重惡化經濟。使得曾經於1651年順治帝發行紙幣,到1843年鹹豐帝又發行大清寶鈔與戶部官票等紙幣,以穩定清朝經濟 。
海外貿易
清廷對於民間海外貿易厲行海禁政策;對於外國來華貿易,仍沿襲明代的朝貢制度加以控制。最初與清朝發生朝貢關係的,主要還是南洋和東南亞諸國,但有許多限制,如貢期和隨貢貿易的監視等都作了嚴格的規定。對於西方殖民國家來華商船的限制就更嚴。只許它們停泊澳門,與澳門商人進行貿易,每年來華貿易的大小船隻,不得超過二十五隻。1685年才允許外商到前述口岸通商 。
清廷放寬海禁後,準許外商在指定口岸通商後,逐步建立了一套管理外商來華貿易的制度,主要有公行制度和商館制度 。浙江、福建與廣東地區盛行海外貿易,人民時常與日本、琉球、東南亞各國及葡萄牙、西班牙與荷蘭等西洋各國展開貿易。到十八世紀還有英國、法國與美國,其中英國幾乎獨占對華貿易。西洋各國與日俱增的需要清朝的絲綢、茶葉與甘蔗,然而清朝對西洋事物需求不大,使得中國對外貿易呈現大幅出超的情形。大量銀元流入中國,增加貨幣流通量,刺激物價上漲,促進商業繁榮 。在此期間,中國沿海以泉州、漳州、廈門、福州與廣州先後崛起,成為貿易大城,操控對外國際貿易 。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由於外商頻年不斷的掠奪和違法行為,清廷只保留廣州一地為通商出口。到十九世紀,英國在印度種植鴉片,並且大量銷往中國。這使得中國對外貿易逆轉為入超。鴉片的問題引爆鴉片戰爭,中國戰敗後門戶大開。南京條約不但開放廈門、上海、寧波、福州、廣州等五口通商口岸給外國人。隨後陸續的不平等條約使外國人大量來華投資,並且建立租界,加速對清貿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