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僑香村位於深圳福田區香蜜湖片區,這裡的房子十分昂貴,一套住宅動輒上千萬元。僑香村北靠深圳的北環大道,正對面是捷運站,公共運輸十分方便。走進小區,22棟嶄新的高樓與成片的草坪、翠竹相映成趣。淺藍色底的室外泳池、紅黃藍三色建築的幼稚園,也顯得品位十足。這個以“經濟適用房”之名立項建設的僑香村小區,配套設施非常高檔,其中兩項配套創下世界之最。有關資料顯示,僑香村全面採用了太陽能光熱系統,在各棟住宅樓頂部設定太陽能集熱板,可24小時恆溫、恆壓為18層以上,約2100戶住戶提供熱水,這是全世界最大的太陽能熱水系統;除此以外,小區還配備了世界最大的中水處理系統,可將小區住戶產生的污水集中進行處理後,作為住戶沖廁用水循環利用。
從戶型來看,僑香村也頗為“寬裕”。這一項目投資14.4億多元,建築面積51 .4萬平方米,共3996戶。如果不計算樓道、電梯井等公用面積,每戶平均面積約128平方米,其中最大戶型面積為140平方米。
距離僑香村不遠的深雲村也是經適房項目,由16棟住宅樓組成,共3735戶。深圳市住建局證實,除去深雲村作為經適房已經配售的683套,兩處共有待分配住宅7048套。
根據2003年深圳住房改革方案,這批房子屬於“全成本微利房”,是要定向配售給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配售價格高於成本略有盈利即可。若以投資總額和總建築面積計算,僑香村每平方米造價2817元。如此,3000元的單價即可滿足規定,這樣的價格在深圳市實在低得超乎想像。據悉,周邊二手樓盤價格將近3萬元/平方米。
打著經適房名義,只讓特定人群享用,這種做法遭到了很多市民的反對。“既然是經適房,就應該對所有符合條件的市民出售,憑什麼公務員獨享公共福利?”一位網民質疑說。
“這樣太不公平了,公務員已經享受許多的福利待遇,還要以這么低的價格買房子。”一直租房居住的深圳市民周明說,一些有房子的公務員,分到僑香村140平方米的房子,一轉手就可賺到300萬元左右,“這無異於是直接分錢”。
質疑
不按承諾配售:職工意見大僑香村、深雲村2009年就基本竣工,一直沒能分配下去,引起了許多“準業主”的不滿。
在深圳本地網站,一位等待分房的老師表示,“我們在深圳生活了15年還沒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本來可以買房安居的,因為有僑香村這個盼頭,一直沒有出手,錯過了購房的時機,這是被政府的承諾套牢了。”
“僑香村和深雲村的配售一拖再拖,這牽涉到7000多個家庭的幸福,不能再拖了。”一位符合配售條件的政府工作人員說,如果政府擔心分房造成的社會壓力,完全可以詳細審查申請者的居住現狀,現在這種久拖不決的狀況是最糟糕的。
如今,如何分配這批經適房成了一個難題。“不按原先的政策承諾配售,這部分等待分房多年的職工肯定有意見,按微利房只配售給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老百姓那裡說不過去。”深圳市社科院城市營運中心主任高海燕說。
針對種種質疑,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局長李榮強對記者說,1998年7月,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同一年底,廣東省出台檔案規定,從2000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出售和出租公有住房,全面實施住房分配貨幣化。直到2003年6月,《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實施方案》發布實施,決定停止建設和分配全成本微利房。
李榮強說,僑香村是一個遺留問題,原來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的是福利房政策,後來中央政策變了,這批已經符合享受福利房條件的人就落空了,為解決好他們與已分房職工等各方的利益關係,妥善解決體制轉換的遺留問題,而建了僑香村、深雲村一批住房。經過了幾年的建設周期,保障性住房政策發生了較大變化。
“這批住房的待配售對象主要是事業單位的教師和醫生,占70%。公務員也好,醫生教師也好,都是人才,都為深圳的建設和發展作出了貢獻,一些人不能只拿身份說事。”李榮強說。
對於高標準的配套設施,李榮強表示,這主要是深圳想打造一個節能、節水、節地及資源綜合利用的示範小區。“深圳是國家首批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示範城市,深圳的綠色建築已由中高檔商品住房向普通保障性住房發展延伸。”
然而,對於如何配售、何時入住等問題,李榮強表示,“關係到當前的政策如何和過去的情況相適應,我們正在研究具體的解決方案”。
評論
公共福利如何避免特權化對於僑香村和深雲村項目,深圳市人大代表楊劍昌指出,1999年建設的彩田村被認為是深圳最後一批福利房,深圳市政府表示此後將實行貨幣化分房,然而這一制度卻遲遲未建立起來。“直到現在,深圳尚未建立起住房公積金制度,而是按2003年改革方案發放住房補貼。僑香村和深雲村的問題,說明深圳的住房改革走了回頭路。”
中山大學郭巍青教授表示,經適房作為政府提供的公共福利產品,符合條件的公務員當然可以申請,但絕不應為公務員獨享,這不僅影響了公共政策的公平原則,更有損政府的公信力。
“這次的分房制度一定要透明,僑香村是按經適房項目建設的,現在分配是按照公務員定向分配,所以出現了爭議和矛盾。這個問題的解決要面對社會,要實事求是。”楊劍昌說。
高海燕認為,以保障性住房的標準來衡量,這批住房的“專供對象”中相當一部分人不具備享有的權利,而許多滿足條件的市民被排除在外,顯然有失保障性住房的公平性。
楊劍昌建議,公開兩處住房的全部信息,統一按照經適房的申請條件,併合理定價進行不設限的配售。
“正是由於經適房分配過程中的漏洞,不少市民對保障性住房政策失去了信心。他們會覺得建與不建、建多建少都與自己沒有關係。因此,不管是保障性住房建設還是分配,政府必須要做的是重建公眾信心。”高海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