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集體資產辦
在區集體委的領導下,區集體辦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本市有關集體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有關集體企業管理的各項制度和組織實施,並對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組織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和產權登記;
(3)指導監督集體資產的評估、產權轉讓和產權交易,並制定指導集體企業進行公司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
(4)指導、協調和聯繫各街道辦、股份合作公司涉及集體資產管理方面的工作;
(5)組織培訓集體企業管理人員,為集體資產的管理和運營做好服務工作;
(6)指導和監督集體企業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做好財務、統計、報表的編制及匯總工作。
同富裕辦
在市同富裕辦和區同富裕工程領導小組領導下做好我區的同富裕工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