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淄博市政府下轄的政府部門。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機構概況

機構名稱: 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單位地址: 淄博市張店區人民西路30號

郵政編碼: 255000

;擬定三個縣村鎮規劃、建設、工程建設、城市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制定建設行業的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進行行業管理等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城鄉管理、工程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建設科技、牆體材料革新、建築節能、園林綠化、市容環衛市政、城建檔案的政策、法規,制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發展規劃 並負責組織實施 進行行業管理。

(二)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及全國、全省統一定額;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市統一定額估價表、組織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投資估算指標、工程造價管理制度;監督管理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三)監督規範房地產市場推進住宅產業化工作;負責編制全市房地產開發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組織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招標、投標;負責協調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

(四)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負責基本建設實施階段的綜合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建築市場準入和清出、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有形建築市場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安全;依法查處工程建設各方及相關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徵收管理建築施工企業養老保障金;根據有關規定協調處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投訴工作,負責民工工資保證金的管理工作,指導區縣做好相關清欠工作。

(五)負責全市城鄉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市政設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市容環境衛生、城市防汛工作;負責全市城市園林綠化建設與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城市規劃區內專業綠化和社會綠化的實施;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的審核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承擔對全市歷史文化名城(鎮、村)、歷史優秀建築的保護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數位化城市管理及城建服務熱線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建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地下管網普查及檔案使用、管理工作。

(六)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的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和省、市級中心鎮的建設。

(七)負責編制年度城建維護費計畫,負責編制城建重點工程投資計畫,依法管理和使用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參與對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徵收使用、投資和收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淄博新城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中城市道路及綠化、環衛配套費和中國小建設補助資金部分的收費;參與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負責城市建設統計工作。

(八)負責全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監督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範;負責結建防空地下室設計審查、施工許可和質量監督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和許可權負責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批工作,參與概預算方案的審批;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九)負責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管理、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工作;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技術創新工作。

(十)負責全市建築業、建設監理、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代理、工程造價諮詢、工程質量監測、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環境衛生、房地產開發、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施工圖審查等單位機構的資格審核、認定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和管理許可權負責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的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建築企業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二)歸口管理市房產管理局和市公用事業局。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主任:王瑛

主持市建委全面工作。

黨委副書記、副主任趙衍傑

分管城建重點工程;牽頭編制城建維護計畫,協助主要領導管理各項建設專項資金;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市政環衛設施和風景名勝區管理工作;負責城建統計和城市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分管科室:城建科

分管單位:市園林局、市市政環衛處、市人民公園、市城建檔案館

黨委委員、副書記蔡玉亭

負責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分管系統行風建設及穩定、信訪工作;分管全市建設系統立法、政策法規調研製定工作以及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普法教育及法制建設等工作;協助主要領導分管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分管科室:紀委、法規科

黨委委員、副主任周軍

負責新城區建設工作;參與全市城建重點工程、建設工作。

分管單位:新城區建設辦公室

黨委委員、副主任劉建業

分管安全生產及清欠工作;協助劉東軍同志分管全市建築業管理工作;基本建設實施階段建設程式審核審批和建築市場管理工作;質量管理及標準定額造價工作;建築企業行業指導工作;報建大廳管理工作。

分管科室:安全辦公室

協助分管科室:工程科

分管單位:市建管處、市質監站、市造價處、報建大廳

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張敏

負責工會工作,指導委系統工會組織建設管理工作;分管建委系統共青團工作。

分管科室:工會、團委

黨委委員崔向貴

負責新型牆體材料和建築節能技術研製開發和推廣套用工作;主持世紀花園建設和牆改辦日常工作。

分管單位:市牆改辦、世紀花園指揮部、宜居物業公司

助理調研員荊樹楷

協助趙衍傑同志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來文來電處理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檔案、信息、宣傳、信訪、建議提案、督查、接待、保密、保衛、應急管理、會議組織、後勤服務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資產管理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障及知識分子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協助黨委做好局屬幹部的考察、任用和管理工作;協助黨委做好本系統黨建、紀檢、監察工作;承辦本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研究擬訂全市建設工作的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性政策的調整研究;負責建設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管、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建設系統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建設。

(四)財務審計科

負責城建維護費及城市建設工程項目的資金調度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五)城市建設科

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有關政策;編制年度城建維護費計畫,負責編制城建重點工程投資計畫;參與對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徵收使用;投資和收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園林綠化、城市市政設施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生物多樣性工作;負責城市建設的統計工作;參與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核;負責對國家和省、市風景名勝區的審核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城、歷史優秀建築的保護監督工作;負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及城市道路照明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的審批和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淄博新城區建設項目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市容和環境衛生、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建設管理;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城建檔案管理及城市地下管網的普查、資料管理工作;監督規範全市房地產市場,推進住宅產業化工作;編制全市房地產開發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監督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招標、投標;協調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

(六)工程建設科

負責全市建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基本建設實施階段和建設市場的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和規範建設市場各方主體的市場行為及工程招標投標、工程質量、契約管理、工程風險管理工作;協調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依法查處建設市場中違法行為;負責建設監理、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產品質量認證工作;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外市場;參與大中型項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設前期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點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組織指導工程建設標準定額與造價工作。

(七)村鎮建設科

擬定小城鎮和村莊建設的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和監督全市村鎮建設計畫的實施;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導村鎮開發管理工作,指導受災地區的村鎮重建和大型建設項目地區的村鎮遷建工作;提出進城定居農民的住房政策建議;指導和組織實施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和省、市級中心鎮的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數位化城市管理及城建服務熱線建設、管理工作。

(八)科技與勘察設計科(掛總工辦牌子)

負責全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施工圖審查、建設科技、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技術創新工作;負責全市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的資格審核;監督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範;根據有關規定和許可權負責全市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批工作,參與概預算方案的審批;負責結建防空地下室設計審查工作; 負責全市勘察設計類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建設系統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辦公室

根據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的職責範圍,具體承擔建設工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公路、水路建設工程、城市道路和路政、市政、環衛、園林綠化、戶外廣告、房屋拆遷、維修工程及公共事業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以及相關部門及其監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承辦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獲評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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