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簡介
重慶市涪陵區城鄉建設委員會是涪陵區城市建設、村鎮建設、重點建設、基本建設、房地產開發管理、建築業管理、工程勘測設計、建築工程招投標、建設工程造價、建設監察(無施工許可證和超越施工許可證範圍的違法建設除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等綜合管理部門,內設11個科室,7個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編制城市基礎設施計畫,組織城市基礎設施的新建和大型基礎設施的改造;負責基本建設(含重點建設)項目的管理(工程監理、質量監督、進度、工程招投標);對全區勘察設計工作實施統一管理,負責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備案;負責住房建設和城市建設綜合開發;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項目轉讓和項目資本金管理;負責全區建築行業管理、對從業資質、工程招投標、工程交易服務、建設監理、契約價審查、質量監督、安全生產、施工許可等工作實施管理;負責城鄉建設的監察執法檢查工作(無施工許可證和超越施工許可證範圍的違法建設除外);負責小城鎮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城鎮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集鎮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區造價管理、城建檔案歸檔與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宜居涪陵”建設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內設機構
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以及綜合協調等有關事項;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目標管理和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綜合協調議提案辦理工作。
計畫財務科
主要職責:組織編制建設系統固定資產投資及利用外資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匯總、編制資金年度使用計畫,經批准後,切塊下達;負責概預算審查、審批;綜合管理行業統計、報表工作;負責籌措城建資金和建設行政性收費的徵收管理;監督管理本系統的財務審計工作。參與城市建設配套費的徵收和管理的具體工作。
政策法規科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研究制訂城鄉建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計畫;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法律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普法工作的實施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機關和系統信訪穩定,承擔系統國企改革工作。
組織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責:負責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基層黨組織建設;負責統戰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導所屬單位宣傳、文體等工作。
科技節能科
主要職責:擬訂本區建築科技節能的規劃、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實施地方建築節能標準;承擔建築節能技術認定工作;承擔建築節能審查;承擔建築能效測評標識管理;監督實施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和能效公示工作;指導公共建築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指導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工作;承擔推進綠色建築工作;指導建築行業新技術推廣套用工作;指導新型建材、環保建材、牆體材料等革新工作。
基建設計管理科(重點建設協調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勘察(勘測)設計諮詢業的行業管理,研究制訂發展規劃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培育、規範勘察設計市場,管理從業資質和執業資格;負責準入管理和建設工程勘察、建築設計招標投標管理、勘察設計單位出入區從業管理;負責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審批與高切坡審批、施工圖審查及勘察設計質量管理和設計最佳化工作;組織標準設計的監督執行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負責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工作;參與編制城市抗震減災規劃。負責開展城鄉建設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
負責區重點辦的日常工作。負責研究制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確定全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參與重點工程項目的前期管理、施工管理和突發事件的處理;負責重點工程建設的管理協調、監督檢查、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科
主要職責:負責研究制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相關辦法,並組織實施;參與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和專業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工程進度、質量、竣工驗收的監督;承擔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工程進度、質量、竣工驗收的監督。承擔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的新建、改造;監督管理城市雕塑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空間綜合利用工作,協調城市地下管網建設;負責園林綠化建審工作;協調城市景觀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歷史文化名城的申報和保護建築的修復建設工作;承擔“宜居涪陵”建設的牽頭工作。
住房建設科(房地產開發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全區住房行業管理;擬訂城鎮住房建設和房地產開發建設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承擔推進成品住宅建設和住宅產業化工作;組織實施城鎮住宅區建設。培育和規範房地產開發建設市場;承擔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項目轉讓和項目資本金管理責任;指導全區危舊房改造工作。
建築業管理科
主要職責:編制建築業發展規劃,對建築業實行行業管理;培育、規範建築市場;參與市場準入、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監理、質量、施工安全、保險、擔保等工作;按規定組織和參與相關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系統行政審批工作和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管理工作。
監察審計科
主要職責:組織對本系統重大建設項目、國有資產、財務、幹部的審計工作;參與本系統重大建設項目的工程招標活動,並對其過程實施監督;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指導所屬單位行業糾風工作。
離退休人員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