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撲救面

消防撲救面

消防撲救面 又叫高層建築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車靠近高層主體建築,開展消防車登高作業、及消防隊員進入高層建築內部,搶救被困人員、撲救火災的建築立面。按國家建築防火設計規範,高層建築都必須設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產生背景

把登高消防車能靠近高層主體建築,便於消防車作業和消防人員進入高層建築進行搶救人員和撲滅火災的建築立面稱為該建築的消防撲救面。設定消防登高面是為了消防登高車作業的需要。保證對高層住宅的住戶進行及時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應靠近住宅的公用樓梯,當有困難時,登高面應靠近每套住宅的陽台或主窗。

為了在發生火災時,登高消防車能夠靠近高層主體建築,迅速搶救人員和撲滅火災,在高層民用建築進行總平面布置時,高層建築的底邊至少有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的1/4且不小於一個長邊長度,進深不大於4m,且在此範圍內必須設定有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

技術要求

作為高層民用建築的消防撲救面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高層建築的底邊至少有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的1/4且不小於一個長邊長度,不應布置進深大於4m的裙房,且在此範圍內必須設有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

設定直通室外的樓梯或出口,主要考慮人員從樓梯間進入,儘快到達火層,搶救被困人員,並進行火災撲救。

2.高層建築的撲救面與相鄰建築應保持一定距離。高層民用建築之間及高層民用建築與其它建築物之間除滿足防火間距要求外,還要考慮消防車轉彎半徑及登高消防車的操作要求。

消防登高面應靠近住宅的公共樓梯或陽台、窗;

消防登高面一側的裙房,其進深不應大於4m;

消防登高面不宜設計大面積的玻璃幕牆

1.

消防登高面應靠近住宅的公共樓梯或陽台、窗;

2.

消防登高面一側的裙房,其進深不應大於4m;

3.

消防登高面不宜設計大面積的玻璃幕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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