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的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及法規,研究擬定全市計畫生育實施細則等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指導全市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執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治理。
機構職責
研究我市人口發展戰略,根據省、市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市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參與全市人口普查、抽樣調查及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研究工作。
(一)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工作的規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綜合管理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檢查、指導市、各鄉(鎮)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站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落實國家和省、市下達的計畫生育科研項目和調研課題。
(三)編制全市財政部門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費的預、決算,編制全市計畫生育的藥具計畫;負責搞好供應;指導和監督避孕藥具的使用和管理;管理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四)制定全市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市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六)指導全市計畫生育協會工作。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