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07年7月,根據國家十九部委《關於加強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見》,經縣政府常務會研究決定,成立流浪未成年救助保護中心,與救助管理站一套班子兩塊牌子。中心自成立以來,認真履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職能,積極採取各種措施,認真做好受助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管理、醫療和返鄉、安置工作,有效保障了流浪未成年人的各種權益。2009年10月,按照政府要求與縣婦聯聯合成立了海安縣家庭暴力庇護所,依法維護受庇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工作方向
幾年來,我站在省、市業務部門的具體指導和縣民政局的正確領導下,幹部職工群策群力、恪盡職守,努力探索、不斷創新,用誠心、愛心、熱心和細心書寫奉獻與赤誠。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宗旨,關愛弱勢群體,把黨和政府的溫暖及時送到特殊困難民眾手中。工作中攻堅克難,自主創新,傾心為流浪乞討人員服務。積極開展主動救助,在城區各社區設立了救助諮詢點,在縣城各福利彩票銷售處設立了救助宣傳點,在全縣各鎮、村明確了救助聯絡員,縣民政局將救助管理工作列入救助站和鄉鎮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內容,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救助網路。同時,我站克服了人員少、經費不足的困難,成立了流動救助小分隊,定期走上街頭為流浪乞討人員提供幫助和服務。較好地發揮了社會救助和管理職能,為救助特困民眾,美化淨化城市環境、穩定社會秩序,建設和諧美麗的新海安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受到社會各界及救助對象的好評。2008、2009連續兩年被評為人民滿意先進民政單位(視窗)